舆论对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的大规模关注始于2008年9月9日,媒体曝光甘肃14名婴儿疑似因食用某品牌奶粉患肾结石。随后,全国各地医院陆续发现多个相似病例,事态呈扩大趋势。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全国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抽检结果,22家企业69批次产品均检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国内多家知名企业均未幸免。【详细】
“最严”奶粉令2016年实施
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已经过去八年,2016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奶粉新规”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据财新网报道,2016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奶粉新规”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按照新规,每家法人企业的婴幼儿奶粉限制在三个配方之内,最多九种产品配方。【详细】
结石宝宝家长敲诈案再审 检方称不构成犯罪
据财新网报道,2016年8月8日结石宝宝家长敲诈案再审,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当庭发表出庭意见称:郭利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对郭利的定罪量刑错误。
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郭利以“结石宝宝”父亲的身份维权,却在2009年因敲诈勒索罪入狱。郭利拒绝认罪。2014年刑满释放后继续申诉。 【详细】
2015年中国乳制品合格率为99.67%
据中国政府网2016年6月3日消息,2015年我国乳制品合格率为99.67%。据财新网报道,中国奶业协会会长高鸿宾认为,我国奶业已经具备了建设世界一流奶业的基础。【详细】
食药监总局通告三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
据新华社4月26日消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6日发布消息称,食药监总局3月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19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19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2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批次。【详细】
中国拟推问题食品24小时内召回制度
中国食品召回制度有望进一步完善,可致人死亡或严重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或将在24小时内被要求紧急召回。2014年8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针对不同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见稿将食品召回分为紧急召回和一般召回。紧急召回适用于可能导致死亡或者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一般召回适用于食用后一般不会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食品。
近年来,问题食品再次回流的事件屡见报端。据《新京报》报道,2010年7月,曾于2008年被查处的三聚氰胺奶粉,在甘肃、青海、吉林等地再次现身,质监部门认为这些回流到市场的问题奶粉的原料,很有可能是以前尚未完全销毁的“三鹿问题奶粉”。【详细】
三鹿“遗产”成救命稻草 三元股份卖地“补血”4.6亿元
2014年6月11日,三元股份公告称,依据石家庄市整体城市规划,石家庄市政府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食品有限公司四宗土地进行收储。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石家庄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河北三元的四宗土地,收储补偿款合计4.61亿元。
这笔超过4亿元的土地款,对三元股份来说,显然意义明显。三元去年已经亏损,若今年继续亏损,公司将戴上ST的帽子。此外,记者了解到,此次三元股份被收储的土地,有三处是原三鹿的七大核心工厂。
公开资料显示,在并购之前,三鹿在奶源建设和奶粉制作工艺上非常先进。但被兼并了之后,三鹿的业绩一落千丈。根据三元股份2013年年报数据显示,原为三鹿的河北三元营业收入仅为7.32亿元,亏损6813万元。【详细】
为什么添加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原本与奶粉毫无关联。它只是一种工业原料,分子式为C3N3(NH2)3,又名氰尿酰胺,俗称蜜胺,是一种有机化工中间体,日常主要用途是与醛缩合,生成三聚氰胺-甲醛树脂,用于涂料、层压板、模塑料、粘合剂、纺织和造纸等。此外还可用于皮革鞣制、阻燃化学品以及脱漆剂等。
目前,在现实中,蛋白质含量高低是判断奶制品营养性最重要指标之一。国际上检测蛋白质含量通行的方法是测量氮含量,再乘以一定系数得出蛋白质含量。蛋白质主要成分是氨基酸,含氮量通常不到30%。但三聚氰胺的分子式显示其含氮量高达66%。因此,在食品中添加这种化学物质,其含氮量会立即大幅上升,从而蛋白质含量“虚高”。【详细】
三聚氰胺的危害性
三聚氰胺具有轻微毒性,其危害并不为人所熟知。鉴于已在患儿的尿液和结石中检出了三聚氰胺的成分,专家组根据现有调查研究结果和流行病学资料认定,受三聚氰胺污染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能够导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详细】
因喝三鹿奶粉而患结石的8个月大婴儿
2007年12月,三鹿集团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部分婴儿使用其所生产的婴幼儿系列奶粉后,出现尿液中有红色沉淀物等症状。
2008年3月,南京儿童医院把10例婴幼儿泌尿结石样本送至该市鼓楼医院泌尿外科专家孙西钊处进行检验,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浮出水面。
2008年6月28日,兰州市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据悉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食用三鹿集团所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
2008年7月16日,甘肃医院向省卫生厅电话报告,称今年该院收治的婴儿患肾结石病例明显增多,近几个月已达十几例,经了解均食用了三鹿牌配方奶粉。甘肃省卫生厅随即展开了调查,并报告卫生部。【详细】
2008年7月24日,三鹿集团将所产的16批次婴幼儿系列奶粉,送至河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技术中心检测。8月1日,该中心出具检测报告:送检的16个批次奶粉样品中15个批次检出三聚氰胺。【详细】
2008年8月13日,三鹿集团决定,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在每公斤10毫克以下的可以销售,10毫克以上的暂时封存;调集三聚氰胺含量为每公斤20毫克左右的产品换回三聚氰胺含量更大的产品,并逐步将含三聚氰胺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详细】
2008年9月9日,媒体首次报道“甘肃14名婴儿因食用三鹿奶粉同患肾结石”。当天下午,国家质检总局派出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污染事件联合调查组赶赴三鹿集团。
2008年9月11日,三鹿集团发布产品召回声明。其中封存问题奶粉2176吨,收回奶粉8210吨,700吨奶粉正在通过各种方式收回。
2008年9月12日,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称,受三聚氰胺污染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能够导致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详细】
2008年9月13日,中央对“三鹿奶粉事件”做出六项决定,其中包括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对患病婴幼儿实行免费救治,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全面开展奶粉市场治理整顿等。【详细】
2008年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109家企业生产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专项检测结果,有22家企业、69个批次的产品分别检出了不同含量的三聚氰胺。【详细】
2008年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立即停止国家免检资格的宣传活动,生产产品和印制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详细】
2008年9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其对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的三聚氰胺专项检测结果。在154家企业的265个批次产品中(9月14日前生产),20家企业的31个批次产品被检出三聚氰胺。【详细】
2008年10月8日,卫生部等五部门公布了乳及乳制品当中三聚氰胺临时限量标准。其中,1000克婴幼儿配方乳粉中允许存在1毫克三聚氰胺。
2008年10月9日,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这标志着“毒奶粉事件”进入善后和收尾阶段。【详细】
据卫生部消息,截至2008年12月2日,全国累计报告因食用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出现异常的患儿共29.40万人;累计住院患儿52019人,累计出院51288人,累计收治重症患儿154人。此外,各地上报的回顾性调查死亡病例共计11起,经专家组排查,有六例不能排除与食用问题奶粉有关。【详细】
30多名官员被问责
2009年3月,中纪委监察部对三鹿奶粉事件中负有重要责任的质检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的8名官员做出处理,其中,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王步步受到的处理最重。
此前,正部级官员、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石家庄也有多名地方官员被免职、撤职或降级等,包括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市长冀纯堂、副市长张发旺、副市长赵新朝、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详细】
六名问责官员复出
2013年1月,曾因三鹿奶粉事件被免职的原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以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身份出现在公众视野。2012年9月,同样因三鹿奶粉事件被记过处分的国家药监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孙咸泽以国家药监局副局长身份露面。当年事涉此事件的多名官员陆续复出。【详细】
因“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三鹿集团于2008年9月12日全面停产。根据当地政府2008年12月对外公布的数字,三鹿集团总资产为15.61亿元,总负债则达26.64亿元(包括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治疗和赔偿费用的9.02亿元借款),不包括2008年10月31日后企业新发生的各种费用,净资产为-11.03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2008年12月23日,石家庄中院向三鹿集团送达了破产清算《民事裁定书》,三鹿集团正式进入法定破产程序。【详细】
2009年2月1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民事裁定书,正式宣布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详细】
2009年3月4日上午,三元集团与三元食品的全资子公司河北三元组成的“联合竞拍体”最终以6.1650亿元毫无悬念地成功拍得三鹿资产。
2009年06月,三鹿集团一家全资子公司安力嘉乳品(北京)有限公司也被申请破产,根本原因仍为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详细】
赔偿艰难启动
赔偿问题胶着三个多月后,2008年12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三鹿集团于12月19日筹借9.02亿元款项,交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这场爆发于2008年9月11日的全国性“毒奶粉事件”,至此终于得到相关企业实质性的赔偿承诺。【详细】
赔偿方案正式公布
2009年2月24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文公布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患儿相关疾病医疗费用支付工作的通知》。
此前,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毒奶粉事件”的责任企业,共筹集资金约11亿元,用于患儿赔偿。据了解,其中2亿元用于成立《通知》提及的患儿医疗赔偿基金;其余9亿元用于对29.40万名确诊患儿给予一次性现金赔偿,标准为:死亡患儿约20万元,重症患儿3万元,一般治疗患儿2000元。【详细】
索赔案难进法院大门
毒奶粉事件于2008年9月曝光后,全国各地均有受害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有责任的奶粉厂家承担赔偿义务。但十个月来,全国仅有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受理了两起案件,其余的起诉依旧徘徊在法院大门之外。【详细】
赴港索赔遭拒
2010年4月8日,律师彭剑和林峥代表四名三鹿问题奶粉受害幼儿及亲属,入禀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向曾为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恒天然品牌(中国)有限公司申索赔偿。【详细】
2010年5月27日,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审裁官认为,虽然被告公司在香港注册,但由于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在内地,案件的受害人和证人均不是香港居民,因此拒绝受理。【详细】
“毒奶粉”重出江湖
2010年1月31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通报中指出,自2009年以来,已经查处了五家乳品企业的三聚氰胺超标案件。其源头均来自2008年上一轮风波集中爆发时未被销毁的毒奶粉。
在这份紧急通知中,除了卫生部通报的五家乳品企业,由陕西省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个批次的三影牌全脂奶粉,以及宁夏吴忠市天天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个批次的天天塞上全脂奶粉,也被查出三聚氰胺超标。【详细】
“毒奶粉”再次出现
2010年7月9日下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了一起问题奶粉事件。被查出的问题奶粉来自青海省民和县东垣乳品厂,近日被甘肃省质监局检出三聚氰胺含量超标最高达500多倍。青海警方查出,该厂的原料来自河北等省,奶粉则已销往江浙一带。
这已不是问题奶粉第一次“复出”。2009年底至2010年初,就曾有多家企业被曝出产品三聚氰胺含量超标,且都是使用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专家分析,此次青海问题奶粉事件,很可能仍是如此。【详细】
出台
“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重新制订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成为共识。2010年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召开各分委员会会议,审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于2010年3月26日公布,2010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争议
2011年6月15日,在福州举行的“南方巴氏鲜奶发展论坛暨海峡两岸奶业研讨会”上,广州市奶业协会会长、素有“中国奶业第一炮”之称的王丁棉再次炮轰乳业新国标,“这是全球最差的牛奶标准,是世界乳业之耻!”
内蒙古奶业协会秘书长那达木德则针锋相对地认为,乳业新国标根据中国国情制定,如果执行更高标准,七成奶农将杀牛。【详细】
焦点
这场争议的焦点是生乳标准。与1986年的《生鲜乳收购标准》相比,生乳新国标每100克生乳蛋白质含量下限从2.95克降到2.80克,新西兰则为3.8克,欧美国家也多在3.2克以上;菌落总数上限统一规定为每毫升生乳200万个,高出美国、欧盟等标准一个数量级。而原有标准分为四级,其中一级为不超过50万个。【详细】
官方回应
2011年12月3日,针对有关乳品新国标的制定过程的质疑,卫生部有关专家回应称,企业不可能“绑架”乳品标准,标准是否倒退还需看具体情况。【详细】
乳品原料又出事 “奶粉门”没完没了
自2008年9月三鹿奶粉事件后,奶粉安全问题从未远离公众视野。曾经被认为最安全的“孩子吃的”婴幼儿奶粉连年曝光质量安全问题,“三鹿”后国人对国产奶粉的信心陷入低谷,很多年轻父母将目光转向海外品牌。然而,洋奶粉也陆续成为安全事件中的主角,几乎所有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主流洋奶粉品牌都未能幸免,都曾或多或少的涉及过质量问题。【详细】
近年中国人不幸吃过的20种化学工业原料
近年来,每年都有让人错愕的同类事件发生:2011年有双汇瘦肉精事件;2010年有禁用吊白块等系列事件;2008年、2009年两年则是三聚氰胺引发的中国乳业大震荡。
上述吸引全国公众眼球的种种事件,仅是近年食品安全事件中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水面以下是多达数十种甚至上百种的化工合成物,被非法添加到各个领域里的食品、药品中。【详细】
中国社会科学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三鹿问题奶粉”事件说明,食品监管不能搞“运动”式,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注重日常监管。“品种管理”的部门监管方式或许更加有效。【详细】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奶粉事件”中,政府承诺免费治疗、免费筛查的行为,是国家履行对特定受害人社会救助的义务,对于这部分发生的费用,国家没有必要再向企业追偿。但是,对于民事损害赔偿部分,政府不应当直接赔偿,或者至少应当在先予赔偿后,向致害企业追偿。【详细】
中国农业大学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违法的成本要远高于守法的成本,这样大家就守法了。现在我们反过来是什么呢?守法的成本高于违法的成本,这样就不行,所以我们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就是让它真要敢造了假,就把它罚一个可能甚至还不过来的这种情况。【详细】
新闻从来是易碎品,因而记忆往往被笔削。众声喧哗之下,媒体不免疲于奔命。舆情兴勃亡忽,制度推进却付之阙如。动车事故之于发展模式、校车惨剧之于教育体系、郭美美之于慈善事业,双汇蒙牛之于食品安全,均为亡羊补牢之机,然而时过境迁,难免意兴萧疏。
“纪念日”有感而作,拾掇故事,回访旧闻,以矫“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之失,敬请读者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