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30日15时40分许,位于天津蓟县渔阳镇的蓟县莱德商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致10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26万元。2013年4月,天津市政府对蓟县莱德商厦“6•30”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依法依纪对19名事故责任人和4个事故责任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其中,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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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新区农批市场火灾 又是“似曾相识”的原因
2013年11月11日凌晨1时许,深圳市光明新区一农批市场发生火灾,大火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记者调查发现,生产、仓储、居住“三合一”,消防栓打开却没有水压,房屋系临时搭建……正是这些“似曾相识”的原因,导致了火灾惨剧的发生。
类似的集生产、仓储、居住三种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不仅在珠三角地区所在多多,此前在其他地方发生的火灾中也有体现。比如,造成17人死亡的2011年“4·25”北京大兴火灾,发生地就是一处四层民居,一层是服装作坊,二层老板办公居住,三四层为职工宿舍。
还有,消防栓水压的问题,直接影响到了现场火势的及时控制。尽管当地消防支队负责人坚称系“压力不足”,但这不过是表述上的文饰而已。常识告诉人们,一旦错过最初的灭火点,悲剧不可避免。在2012年天津蓟县“6·30”莱德商厦大火中,同样存在消防栓水压不够的情形,从而耽误了救援时间。(来源:新京报)
有人说,政府公信力是当下的一种稀缺资源,这种说法不一定对,但如果说公信力是我们时代最为珍贵的资源之一,相信不会有太多异议。其珍贵性表现为,政府发布的信息、所采取的举措,如果没有公信力作为基础,就很难得到公众的信任与支持。其珍贵性还表现在,公信力需要各级政府的持续维护与加固,却又很容易在个别事件中被挥霍。蓟县火灾所暴露出的政府工作为传言所困的局面,其实也是公信力匮乏的外部表征。政府所发布的信息需要媒体反复加以印证,才能逐渐为公众所接受,这样的现象不仅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反思,也值得整个社会深入思考。 (资料来源:北青网社评)
2012年6月30日下午16时许,天津蓟县县城莱德商厦发生严重火灾。截至当晚23时,初步确认10人死亡,16人受轻伤。【详细】
祸起空调外机
多位现场目击者和一名商场工作人员均向财新记者证实,火灾源于莱德商厦一层南侧的化妆品区附近的空调室外机。前述人士普遍推测,商场总用电负荷过大可能是室外机起火燃烧的直接原因。
逃生不易
莱德商厦是蓟县最为高档的一家购物广场。有知情人士称,莱德商厦在东北侧有一道后门,主要供商家进货时使用,一般顾客并不知道这一通道。从这一通道逃出的绝大多数是商厦工作人员,许多高楼层的售货员能够顺利逃出,主要也因他们熟悉大厦的地形。
关闭的卷帘门
最令遇难者家属和当地居民愤怒的,是大火发生之后大厦管理者关闭大厦卷帘门的决定。多位目击者告诉财新记者,大厦起火后内部停电,灯光全部熄灭,有经理担心顾客不给钱就跑了,于是才命令拉下卷帘门。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大火刚刚发生时,高楼层的管理人员还得到消息说火势不大,可以控制,才敢于关门。不久后火势扩大,大厦停电,两扇电动控制的卷帘门再也无法重新打开。【详细】
距离天津蓟县“6·30”大火发生整一周,天津市政府新闻办的官方微博于2012年7月6日下午公布了十名大火遇难者的名单。【详细】
天津蓟县莱德商厦起火当天,官方即初步确认有10人死亡,16人受轻伤。然而,一场由民间在网络上发动的死亡人数统计行动也随即展开。在多个民间死亡数字版本中,“378人”这个超过官方确认人数近30倍的数字吸引着公众的眼球,一份“百人名单”的出现也牵引出更多的传言,扑朔迷离。
舆情流变过程:
2012年6月30日下午,商厦起火。
2012年6月30日晚,官方公布初步确认10人死亡,民间亦开展死难统计。
2012年7月4日,官方确认死者身份,通报治疗情况。
2012年7月5日,关于死亡人数的民间版本开始流传。
2012年7月6日,官方确认10人死亡并公布死者名单。
2012年7月6日,有当地人在网络论坛号召民众7月6日下午三点在县城中心的鼓楼广场悼念大火遇难者。下午三点多,当地警方开始用高音喇叭播放通告,声明当天下午在鼓楼广场没有集体活动。官方晚间通报,造谣者已被处理。
2012年7月7日,“百人名单”现身网络。
2012年7月8日,官方公布事故原因。
2012年7月9日晚,商厦正门、侧门监控视频出现。蓟县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证实,“应是事发现场的监控记录”,“这段视频其实证实了我们的很多说法。”
2012年7月11日,更多视频出现。监控显示,当天商场的客流并不多,而在监控视频里的五楼,鲜有顾客。
2012年7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天津蓟县莱德商厦“6·30”重大火灾事故指出,该起事故暴露出诸多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查处实行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详细】
2013年4月,天津市政府公布官方调查结果,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商厦一层东南角中转库房内空调电源线未穿金属管保护,其导线电弧持续作用,导致线路异常温升及相间绝缘性能下降,发生相间电弧性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间接原因是,商厦领导层、蓟县消防支队(原公安蓟县消防大队)、蓟县公安局、蓟县商务委、渔阳镇政府、蓟县青少年宫(莱德商厦五楼出租方)、天津电力公司蓟县分公司(原天津蓟县供电局)、蓟县政府未能切实有效落实各自消防安全职责。【详细】
2013年4月,天津市政府对蓟县莱德商厦“6·30”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依法依纪对19名事故责任人和4个事故责任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其中,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行政处分。
依照相关法律,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一审判处莱德商厦实际控制人姚海利有期徒刑六年,商厦法定代表人姚学良有期徒刑四年,商厦副总经理高卓海、刘学良、王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商厦电工宗福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分别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原公安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杨继仓、原公安蓟县消防大队防火科参谋吕桂河刑事拘留。【详细】
北青网蔡方华:公众的不信任情绪其实与救援和善后本身并无实质性联系,而主要缘于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时诸多工作环节的脱节。这种脱节,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的“不对称”:首先是政府信息发布与证据披露的不对称;其次是舆论管理与舆情引导的不对称;再次是政府安抚措施与民间悼亡情绪的不对称。
云南信息报:在互联网极度发达的当下,一场备受各方关注的大火,却面临权威信息匮乏的窘境,涉事地方职责部门显然难辞其咎。惜字如金的简讯式报道,伤亡人数及救治情况,更是存在长达数天的信息空白。面对网络上传播甚广的各种说法,蓟县方面始终没有回应,绝非明智。
网易王华:天津大火之后,另一场“大火”也在微博等网络空间呈燎原之势。伤者是怎么处理的,事故原因调查到什么程度,责任追究有无展开,这些关键的信息,不应该再迟滞和含混。坦诚公开信息是最好的“灭火”措施,无论是对现实之火还是舆论之火。
财新博主林国童:莱德商厦火灾,可见商场危机管理尤其是消防安全的严重缺位;以担心顾客可能未付款离开为由而悍然关闭大门则是明显越位——甚至涉嫌故意谋杀。两者背后,便是对生命的漠视,老板与执行经理人员的“利本位”作怪。
新闻从来是易碎品,因而记忆往往被笔削。众声喧哗之下,媒体不免疲于奔命。舆情兴勃亡忽,制度推进却付之阙如。动车事故之于发展模式、校车惨剧之于教育体系、郭美美之于慈善事业,双汇蒙牛之于食品安全,均为亡羊补牢之机,然而时过境迁,难免意兴萧疏。
“纪念日”有感而作,拾掇故事,回访旧闻,以矫“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之失,敬请读者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