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财政部出台《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92号文),规范PPP项目库管理,从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和清理已入库项目入手,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11月16日开始后的十天内,92号文、一行三会的资管新规以及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192号文,分别从项目库管理、融资行为和央企操作等不同角度,对PPP项目作出规范。
从最初的备受热捧到后期的严监管,PPP在四年狂飙突进发展的同时暴露了诸多问题,部分省市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融资,形成隐性政府债务便是其中之一。PPP一直是规范地方政府隐性负债工作中的重点,而92号文正是规范PPP的转折点,市场影响巨大,被称为“史上最严新规”。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概念在上世纪90年代由英国最先提出。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在公路、水务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采用这一模式。北京地铁4号线被视为PPP模式成功的范例。结合中国国情,PPP最终被称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这一提法最早公开出现于2014年财政预算报告中。
PPP具有三大特征,伙伴关系、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2014年,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一次工作报告中指出,广义PPP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特征。按广义概念,从管理角度看,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同时为民营部门带来利益。其管理模式包含与此相符的诸多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和管理过程,可以在不排除并适当满足私人部门投资盈利目标的同时,为社会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作用。【详情】
目前在对PPP项目的管理上,财政部推出了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按项目所处阶段,项目库分为项目储备清单和管理库,前者是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后者则是处于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的项目,是重点管理对象。另外,为加强示范引领和样板推广,项目库的部分项目被评为示范项目。
中国自2014年9月起开始大规模地推广PPP模式,短短两年间,入库项目超过1万个,进入执行阶段的近千个,可谓超速发展。2016年,在中央政府的强力推动下,PPP快速发展,但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力评估流于形式,PPP正成为地方政府的新融资渠道。PPP概念股也在2016年9月初“一飞冲天”,领涨大盘指数。到了10月中旬,财政部再度发文提出,在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开展两个“强制”试点。
经过近四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PPP市场。截至2017年9月底,中国已进入开发阶段的PPP项目达6778个,总投资约10.1万亿元,特别是2017年二季度,PPP更是大爆发,创下季度新高。【详情】
PPP项目有三种支付方式: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和政府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后两种方式政府未来都存在支付责任。多数PPP项目不能靠自身的经营性现金流实现财务平衡,不同程度地需要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贴。这种情况下PPP项目实施越多,未来政府支付义务就会越多。但相比真正PPP项目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假股真债加杠杆”的假PPP项目带来的隐性债务问题,更令业界担忧。
真正的PPP项目会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担风险,通常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政府承担政治、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则由双方合理共担。假PPP项目中,社会资本通常只承担债务违约风险,政府并未实现风险转移。部分省市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融资,躲避了PPP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成为一种隐性政府债务。
92号文从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和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入手,来规范PPP的发展。
对新申请纳入项目管理库的项目,92号文称,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并明确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项目,如商业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等;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项目;仅涉及工程建设,无运营内容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的PPP项目,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PPP项目等,均不得入库。
对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92号文列举了三类情形,其中之一为“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首次以政策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可用性付费与绩效考核的挂钩,并明确挂钩比例。
对已入库项目,92号文要求全面核实项目信息及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采购文件、PPP项目合同等重要文件资料。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的项目,均要清理出库,并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清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92号文将未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的项目,列为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详情】
一些地方将PPP模式简单化作为政府的一种投融资手段,产生了风险分配不合理、名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重建设轻运营、绩效考核不完善,社会资本融资杠杆倍数过高等泛化、异化问题,积累了隐性风险。实践中,不少地方政府通过假PPP、不规范的政府投资基金、伪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一些保险、信托、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提供融资。
2017年11月初,包头地铁项目因假PPP被叫停。被叫停的包头市地铁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都在PPP项目库里,但由于政府资本金落实不到位,并没有真正的社会资本方参与其中,导致假PPP暴露。
终于,2017年11月16日,财政部出台92号文,要求进一步规范PPP项目运作,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为此,该文件提出“按效付费机制”等严格的入库标准,并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已入库项目进行清理整顿。此文件的主要目标是对地方政府通过PPP项目变相举债的行为加强监管。
2017年11月16日开始后的十天内,财政部规范PPP项目库管理的92号文、一行三会的资管新规以及国资委的192号文,分别从项目库管理、融资行为和央企操作等不同角度,对PPP项目作出规范。【详情】
国资委192号文全称《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明确集团对PPP业务管控的主体责任和各级子企业的具体管理责任,有效应对项目占用资金规模大、回报周期长带来的潜在风险。对于央企参与PPP项目的规模、范围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纳入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管控范围的企业集团,累计对PPP项目的净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0%”,同时“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两年连续亏损的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PPP项目”。【详情】
2017年11月30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读92号文称,旨在纠正当前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走偏、变异问题,推动PPP回归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本源。
2018年1月18日,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严禁保险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详情】
按照92号文的规定,此次项目库集中清理的完成时限是2018年3月31日。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于该日期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管理库集中清理工作。清理大限过后,超过2000个项目被清理出PPP项目库,新疆、内蒙古、云南等地成为“重灾区”。【详情】
2018年4月27日财政部通知称,从近期核查情况看,部分PPP示范项目存在进展缓慢、执行走样等问题,对核查存在问题的173个示范项目采取分类处置措施。
截至2018年3月底,历时四个多月的PPP项目库清理整顿行动结束,累计清退管理库PPP项目1160个,占比超过15%。【详情】
2018年5月8日,财政部PPP中心公布PPP项目库清理结果,自2017年11月16日92号文发布至2018年4月23日,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清退管理库项目1695个、涉及投资额1.8万亿元;上报整改项目2005个、涉及投资额3.1万亿元。4月前23天,又有535个项目被清理出库,涉及投资额6000亿元,相当于此前四个半月退库个数的46%,投资额的一半。
过去几年,PPP一直是基建投资持续高速增长的利器。然而,到了2018年,经历了粗放式快速扩张后的PPP,开始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由于PPP模式是基建投资的落地方式之一,清理PPP 涉及的基建项目对投资的冲击较大。2018年,进入规范发展阶段的PPP项目投资不可避免出现整体回落,因此,2018年PPP主导下的“铁公基”基建投资将继续回落。【详情】
PPP清库与其他严控地方隐性负债的措施叠加,对基建投资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中金研报称,现金流状况良好、财政基础扎实且投资规划更为务实的省市,受本轮地方政府融资投资监管收紧的影响较为有限。往前看,各省市/区域的基建投资走势可能明显分化,本轮清理中受影响较小地区的基建投资有望加速。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前数年,PPP发展过快,质量不高,积累了诸多风险,未来PPP增速将放缓,项目运作规范性、专业性提高,从粗犷爆发阶段进入重新审视和规范的阶段。几年来,地方政府融资乱象频出,乱象之后,必有规范。2017年11月中旬以来,规范PPP项目库管理、资管新规等多份文件均涉及PPP规范发展。财政部50号文和92号文正是规范PPP的转折点。
PPP项目合同复杂、期限长,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需要较长的谈判时间;融资渠道少、成本高,也削弱了社会资本的动力。除此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有些地方政府忽视PPP最重要的体制机制创新内涵,简单地将其作为“甩包袱”“变相融资”的工具。在“加大力度推广运用PPP模式”过程中,当力戒纯以实用主义态度视之,首重契约精神;规范操作至为关键,制度建设亟需提速。【详情】
新闻从来是易碎品,因而记忆往往被笔削。众声喧哗之下,媒体不免疲于奔命。舆情兴勃亡忽,制度推进却付之阙如。动车事故之于发展模式、校车惨剧之于教育体系、郭美美之于慈善事业,双汇蒙牛之于食品安全,均为亡羊补牢之机,然而时过境迁,难免意兴萧疏。
“纪念日”有感而作,拾掇故事,回访旧闻,以矫“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之失,敬请读者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