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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省市执行2013最低工资标准 增幅逐年下降

2013年07月01日 15:45 来源于 财新网
标准的调整常常滞后于实际用人成本的增加,且“政府指导价”明显低于大部分劳动者的主观感受

  【财新网】(记者 黄晨)7月1日起,又有三省开始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但各地对调整的态度冷热不均。既有北京和陕西相隔一年两次上调最低工资,也有11个省区市虽然半年已过仍未公布今年的调整计划。

  江苏、四川和辽宁三个省份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至此,今年内已有20个省区市先后执行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1620元;江西增长最多,最高一档最低工资标准从调整前的870元一跃升至1230元,增长360元,工资水平属全国中等。

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黄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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