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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重大伤亡事故受害者能获赔多少?

2011年07月29日 08:45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新网列举的八起事故中,受害者每人获赔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有三起;海外有些地区对受伤者的赔偿也相当高,中国则较少提及

  【财新网】(记者 张焕平)“7·23”动车追尾事故首例遇难者赔偿协议已出炉,赔付金额为50万元。(相关新闻:中国重大飞机火车事故乘客获赔情况统计

  财新网搜集了八起发起在海外的重大伤亡事故,列出受害者的获赔金额,以供对比。

  这八起事故,有一起发生在台湾,其余七起发生在国外。


  以上八起重大伤亡事故中,火车事故占四起,飞机事故占三起,恐怖袭击占一起。

  其中赔付金额最高的是洛克比空难事件。1988年12月21日,泛美航空公司103次波音747航班在苏格兰洛克比上空爆炸坠毁,机上259人无一生还,飞机空中爆炸的碎片又使地面上11人丧生。15年之后,即2003年3月利比亚才与美英达成协议,愿意承担洛克比空难的民事责任,并以每名遇难者家属支付1000万美元的赔偿金,约合人民币8270万元。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事故与赔偿
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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