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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孕妇李丽云死亡案庭审

2009年07月17日 23:31 来源于 caijing
陈晓兰认为李丽云的悲剧在于这家医院虽有三等甲级医院之名,却无这样等级之实
 

  2009年7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丽云的父母起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案。他们要求该院赔偿121余万元人民币。

  李丽云死亡已经过去近一年八个月了,然而这个年仅22岁孕妇的死亡真相仍未廓清。

  2007年11月21日下午两点左右, 李丽云因感冒症状,在其同居者肖志军的陪同下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下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呼吸科门诊看病。呼吸科大夫初步诊断她为“重症肺炎、孕36周”将其转入妇产科住院治疗。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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