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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乔木子女公开信

2008年04月11日 15:01

杂志编辑同志:
  我们在贵刊今年第二期读到于光远的《为邓小平起草讲话》一文,感到十分惊讶。于光远说,我们的爸爸胡乔木“与起草这个讲话并没有直接关系”,在邓小平为起草讲话进行的“这几次谈话中我没有见过胡乔木”。十年前,针对于光远的说法,胡乔木当年的秘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朱佳木,即依据当时的工作笔记和回忆,著文予以澄清;《胡乔木传》编写组副组长程中原研究员,也依据对有关档案资料(主要是起草邓小平讲话的过程)的研究,撰文作了全面的评述。在2004年出的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写的《邓小平年谱》中,对胡乔木协助邓小平起草讲话一事,作了客观的记载,做出了权威的结论。
  对起草讲话过程中邓小平几次谈话的时间、参加者、内容,《邓小平年谱》有明确的记载。其中胡乔木与于光远同时在场者有以下三次:“1 2月2日  上午,约见胡耀邦、胡乔木、于光远,谈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问题”(第445页);“12月5日上午,约见胡乔木、于光远、林涧青,谈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问题” (第448页);“12月9日上午,约见胡乔木、于光远、林涧青,谈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的修改问题”  (第449页)。只有12月11日上午那一次谈话,胡乔木因召集起草农业问题文件的会议无法分身而没有参加。这些事实是《邓小平年谱》的编写者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后写下的,是可靠的,可信的。于光远说“这几次谈话中我没有见过胡乔木”,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是不符合事实的。
  至于胡乔木“与起草这个讲话并没有直接关系”这种说法之不符合事实,邓小平讲话起草过程中产生的过程可以证明。一些过程我们的父亲一直保存在家里,现在存放在《胡乔木传》编写组。对此,十年前程中原写的文章,作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程文说明:一、在按照12月2日邓小平谈话起草的讲话抄清上(八开纸30页),胡乔木作了二十多处删、改(见第5、6、8、10、11、12、13、14、16、19、20、21、27页);二、在这一的最后一页(第30页)背面,有胡乔木用蓝色圆珠笔所作邓小平12月5日关于讲话修改问题谈话的记录(共21行)。胡乔木记录手迹已在《党的文献》1998年第6期上公布;三、在12月7日第二上,胡乔木作了二十多处修改,写了三十多条批语:12月7日第三作了许多补充修改,与第二对照,这些补充修改大多在胡乔木加批语的地方且同批语是一致的。可见,这些补充修改是胡乔木所作,或者是起草组其他同志按胡乔木的意见所作。仅以这几件档案,就足已说明,胡乔木直接参与了邓小平讲话的起草,而并不是如于光远说的“与起草这个讲话并没有直接关系”。
  贵刊在“编者前言”中提出以“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行事,“力图还原真实情景”。这是很好的。但你们发表于光远这样的存在严重片面失实的回忆文章,同你们的初衷,同你们的原则,是背道而驰的。社会效果也是不好的。许多报刊和站转载,在这个十年前已经辩论清楚的重大问题上混淆了视听,制造了混乱。我们严正要求你们,要负责任地澄清事实,真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还原真实情境”。为此,我们要求:
  一、由贵刊发表这封公开信。
  二、发表其他当事人的回忆文章。
  三、发表驳复于光远的研究文章。
  四、请所有转载于光远这篇文章的报刊、站,转载我们的公开信、其他当事人的回忆文章和有关研究文章,以澄清事实,挽回不良影响。

                               胡木英(胡乔木之女)
                               胡石英(胡乔木之子)
                               2008年2月15日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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