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11时40分,深圳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垮塌事故, 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伤,33栋建筑物被损毁、掩埋,90家企业生产受影响,涉及员工4630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8.81亿元。最终认定的事故起因是,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事发前险情处置错误等。
深圳滑坡案宣判
2017年5月5日,深圳数个法院对由深圳渣土场滑坡事故牵出的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受贿逾2500万元的深圳市城管局原局长蒙敬杭,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入狱20年、罚金800万元,法院将追缴赃款、上缴国库。
除了蒙敬杭,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原局长彭水清,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入狱16年、罚金100万元,法院也将追缴赃款、上缴国库;其余17名公职人员因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分别获刑三至七年不等。
此外,涉及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图纸造假的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滑坡事故主体责任单位之一。法院指出:益相龙未按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混乱,严重违法。该公司董事长龙仁福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入狱20年、罚金1000万元。
深圳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公布:49名责任人被建议党纪处分
据新华社2016年7月15日消息,国务院近日批复了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详细】
深圳垮塌事故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据新华社2016年1月19日消息,深圳市公安局19日发布通告,公安部通缉的深圳光明“12·20”特大滑坡事故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详细】
检察机关对深圳垮塌事件12名嫌疑人立案侦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和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对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邓志雄、市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曾科挺、原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查违办副主任朱武跃、深圳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测总站工程师郑存辉等12名犯罪嫌疑人以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详细】
深圳垮塌事故相关责任人被批捕
据@深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微博消息,2015年12月31日,该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美、副总经理于某利,以及光明新区红坳受纳场现场监督员、调度员等共11人批准逮捕,并要求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尽快抓捕在逃的其他主要犯罪嫌疑人。【详细】
2015年12月20日夜间,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通报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调查结果称:初步查明深圳光明新区垮塌体为人工堆土,原有山体没有滑动。
上述通报还称:人工堆土垮塌的地点属于余泥渣土受纳场,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由于堆积量大、堆积坡度过陡,导致失稳垮塌,造成多栋楼房倒塌。
这一表述与事发当日深圳市政府舆论口径冲突。后者在事发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此次事故属山体滑坡。国土部门表态意味着:事故调查指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财新记者于深圳光明新区政府网站下载了一份深圳光明新区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提示该渣土受纳场的环境影响,其中就包括崩塌、滑坡危害、水土流失,以及挡土坝发生溃坝的危害。其中,该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是坝体溃坝。
该文件表示,库区建设主要通过修建挡土坝,利用原有的采石场深坑形成受纳场。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扰动和破坏原地貌,加剧水土流失,尤其在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危害较为严重,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对工程和当地的水土资源及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其中,对于该项目挡土坝溃坝风险的描述为,“挡土坝发生溃坝风险主要是可能对北侧柳溪工业园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
百度地图显示,文件中提及可能受影响的“柳溪工业园”在官方报道中提及被埋的“恒泰裕工业园”南侧,两个工业园直线距离不足500米。【详细】
在垮塌之前,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堆起的渣土究竟有多高?准确的数字尚不得而知。但有一些迹象显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红坳项目并未循规蹈矩,运营中问题不断。在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网站定期发布的 “城管动态” 中,红坳项目数次被点名。通过公开通报只言片语,可以窥见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在建设运行中的种种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滑坡时间发生仅一月之前,监管部门发现红坳受纳场存在标高问题。11月20日,市政服务中心通报称:根据红坳受纳场提供的标高监测报告, 督促运营单位将监测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从2009年规划中的95米,到2015年环评材料中最高填埋标高155米,再到2015年11月时监管部门在标高方面发现问题,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内堆土高度持续上涨,直到2015年12月20日上午,海量渣土垮塌倾斜而下,由南向北吞没下方工业园。【详细】
深圳“12·20”垮塌事发后,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下称益相龙公司)副总经理于胜利等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知情人指认,益相龙公司在前期施工图纸设计、后期施工监测检测方面存在贪图省钱、偷工减料的问题。益相龙公司是垮塌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 (下称红坳受纳场)实际运营方。
接近益相龙公司的信源向财新记者透露:红坳受纳场所谓的施工图纸,最早是由总部位于湖南的央企背景公司操刀,但不知为何最终没有盖章。该信源向财新记者出示的一份文件显示:2011年5月,红坳受纳场施工图由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中冶长天)完成设计。
深圳一家不知名的设计公司最终在于胜利提供的图纸上盖了章。接近A公司的知情人分析称:中冶长天可能只是做了前期设计,没盖章对益相龙公司而言意味着省去了设计费支出,但也不排除中冶长天员工私下接单。【详细】
事故幸存者,在恒泰裕工业园工作了8年的林先生告诉财新记者:20日坍塌发生前,红坳受纳场就是一幅 “泥浆湖” 的样子。早在2015年年初,其间填埋的渣土就已高过了周围山体。
据他回忆,2015年9月,有一天大雨,渣土就冲到了工业园区里。“大概能没过脚面那么深,工人们清理了好久才清理完”。林先生说。
遇到晴天连续暴晒,园区内整日尘土飞扬。“出门都要戴上口罩,晒出去的衣服还不到一天就都是泥了”。林先生说。
工业园内的村民和工人都担心,堆放的渣土会不会塌下来。林先生称,工业园董事长曾向村委会交涉。他们得到答复:安全没有问题。【详细】
据新华社2015年12月24日消息,记者24日下午从深圳滑坡事故第八场新闻发布会获悉,事故失联人数变更为75人,其中有59名失联人员家属共270人已取得联系和安置,受损企业达90家,受影响者达4630人。
据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廷峰介绍,除20家小作坊、200人之外,其他受损企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受损无法恢复的企业,共34家、涉及员工2830人,二是在外围没有受到直接冲击、但也在封锁线内的企业,共36家、涉及员工1600人。【详细】
受深圳滑坡事故影响,中石油西气东输公司广深支干线管道受损发生泄漏。2015年12月20日11点33分,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广深支干线16#至17#阀室光缆中断报警。11点38分,15#、16#阀室1101#阀门自动关断报警。9分钟内,16#至17#阀室之间管线压力快速下降。至13点19分,受损管线天然气已完全放空。
此条管道承担着向香港供气的任务。【详细】
事发地附近云集多个工程项目。在坍塌的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附近,恰好有地铁隧道工程正在施工,其最近处距离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不足400米。
这处地铁隧道工程为深圳市地铁6号线主体工程6101标大雁山隧道,工程承建方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据公开资料,深圳地铁6号线(即光明线)由深圳北站至松岗,全长37.7公里,设站20座。原计划在 2012年 2月初开工, 2016年 12月底通车试运营。由于投资巨大,沿线地区(宝安新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不断提出各自规划需要,深圳地铁6号线在多次修改规划方案后,直到2014年底才开工建设。
深圳市地铁6号线与事发的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交汇,交汇点位于深圳市地铁6号线上屋北站与长圳站之间。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规划,深圳市地铁6号线将在两站之间横穿大雁山,与同样位于大雁山的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擦肩而过。【详细】
2013年7月23日,深圳光明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标的是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运营服务项目,即12月20日滑坡事件中的垮塌受纳场。绿威物业是这一标的的中标运营方。
2013年7月23日亦即招标公告当日,绿威物业与益相龙公司签下合同,前者承诺中标后将红坳受纳场运营项目,转让给后者经营管理,并向后者收取75万元转让费。
合同显示:益相龙公司需制订红坳受纳场运营技术方案,自负盈亏,同时承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责任。半个月后(2013年8月7日),绿威物业中标。
红坳受纳场,深圳滑坡发生后,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初步认定的垮塌主体。这一结论改变了事故调查方向:从山体滑坡自然灾害转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招标公告只提及 “允许将施工项目分包” ,但未说明究竟包含哪些施工项目,也未提及是否允许将整个运营项目转让他人。据财新记者了解,这一项目的采购方,是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局。【详细】
我们等待正式公布的调查结果。类似这样的潜在危险在中国还有很多很多,甚至在北京的郊区就有,提请有关部门严查。【详细】
新闻从来是易碎品,因而记忆往往被笔削。众声喧哗之下,媒体不免疲于奔命。舆情兴勃亡忽,制度推进却付之阙如。动车事故之于发展模式、校车惨剧之于教育体系、郭美美之于慈善事业,双汇蒙牛之于食品安全,均为亡羊补牢之机,然而时过境迁,难免意兴萧疏。
“纪念日”有感而作,拾掇故事,回访旧闻,以矫“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之失,敬请读者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