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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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大楼
2010年11月15日14时许,上海市胶州路上一幢28层居民楼发生火灾。大楼位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07弄1号,约20年楼龄,共28层,每层6户。该楼为教师公寓,1到5层多被培训机构租用,其他楼层的住户则多为静安区中小学的老师。这几天这栋楼正在做节能保温工程。人民网消息称,发生火灾时,楼里约有280多人。据楼内居民介绍,滞留在楼内的大都是老人。【详细】
现场目击
午后,马海生的老伴听到窗外有放鞭炮一样“噼噼啪啪”的声音。朝外望去,大楼外纵横交错的脚手架挡住了她的视线。【详细】
马海生还以为是普通事故,就坐电梯到底楼,通知物业;再想坐电梯回屋时,被拦住不让上。“这时很多人还没有发现火情,很少有人跑出来。”
胶州公寓1004室的陈云妹,刚午睡起来,还有些迷糊就闻到了烟味。她抓起手机拨119,已打不通。懂得一些火灾逃生知识的陈云妹,到卫生间找了块毛巾打湿,包住自己的口鼻,赶紧跑到阳台,把毛巾往头上一包,一横心跳了下去。【详细】
消防出动
上海警方公开说法称,当日14时15分,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14时16分,消防局接警出动。但首批消防力量到达现场时,大楼已经处于立体燃烧状态。共动用各类消防车122辆,出动三架警用直升飞机,1300多官兵参与救火。【详细】
搜救寻人
事发后,昌平路728号第二青少年业余体校,成为灾民的集中安置点和善后工作指挥部。傍晚,一楼的公告栏上,贴上各大医院收治的名单,和尚未联系上的人员名单。每一次更新都会引起人群骚动。
16日8时30分,在不下十轮轮番搜索之后,当天的人员搜索工作全部结束。【详细】
伤亡损失
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建筑物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事故调查组
2010年11月17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国务院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应邀派员参加调查。
2011年6月9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详细】
事故性质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该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造成的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在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进行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
间接原因:一是建设单位、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虚假招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二是工程项目施工组织管理混乱。三是设计企业、监理机构工作失职。四是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缺失。五是静安区公安消防机构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六是静安区政府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领导不力。
事故追责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对54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26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8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中,包括企业人员7名,国家工作人员21名,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6人,处以下干部8人。
一项被上海市静安区建交委认为“惠民”节能保温工程,竟然是一项无计划、无立项、无资金来源,脱离了行政监管的“三无”工程;一家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拿项目竟如探囊取物;然后是违规层层分包;然后是家无报建、无报监、无消防报备、无施工方案,违规开工;最后是违规交叉施工,违规动火,施工者不具资质,重重安全隐患,而建交委、监理等部门和机构熟视无睹。
种种因素,犹如击鼓传花,最后传到一位25岁的电焊工手中,最终酿成冲天大火。【详细】
违规上马的工程
静安区以往的节能保温工程,并未走报建报监程序。教师公寓项目也同样如此。建交委分管副主任姚亚明提出,节能减排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不需要进行报建报监。对于教师公寓项目,姚提出按房管局的程序走一走,即列入上海市房管局旧住房综合改造计划。
事后,具体承办者周建民、张权并未走房管局程序。2010年静安区旧住房综合改造计划6月上报,总体预算8000万元,包括70多个小区和公寓。胶州路教师公寓并不在内。
本来建交委无权单独决定实施的教师公寓项目,层层违规后顺利出笼,从一开始就脱离了行政监管,为后来的火灾发生埋下了隐患。
虚假招投标
就教师公寓项目而言,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原本指定由佳艺公司接手,因该公司不具备一级资质,高转而提出由静安建总出面,得手后再转至佳艺公司。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显然,这些规定,在这场招投标中完全被漠视。
层层分包
当佳艺公司为该项目奔忙之际,处于“分包食物链”下游的“老关系”已闻风而动。2010年9月18日,静安建总与佳艺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后,教师公寓项目“排排坐,分果果”的游戏就开始了。7家入围公司,各有神通。
而《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霸王硬开工
在教师公寓项目中,建设单位静安区建交委并未进行报建报监,也就没有施工许可证。而在佳艺公司过去参与的建交委既有建筑节改工程和综合整理工程中,同样无施工许可证。
没有施工许可证,没有施工组织设计,没有专项施工方案,也没有消防报备,三栋大楼的脚手架即已搭到三四层。
管理混乱
混乱的管理之下,安全隐患犹如地雷,遍布工地。一是违规动火。再是建筑垃圾问题。除了管理混乱,各种工程之外的因素也使得项目并不顺利。先是因业主原因停工7天,国庆节停工7天,空调台板问题停工8天,工期因而紧张起来。为赶工期,10月14日,沈大同在例会上提出交叉施工,即搭脚手架和喷保温材料同时进行。此前,他与马义镑商量过。张永新、周建民、张权均未反对。交叉施工使得项目风险进一步增大。
点燃大楼的火星
当天14时14分许,吴国略和王永亮在未配备灭火设备、未使用电焊接火盆的情况下,在大楼10层电梯前室北窗外凹档内的脚手架上违规实施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
灾民追问4000万元捐款去向
据灾民不完全统计:捐款额度达4480多万元,且明确捐赠对象是受灾群众、受灾家庭或者受灾老人,而至今落实给灾民的只有420万元。
2011年9月3日,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21户灾民,委托律师袁裕来,向上海市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相关捐赠来源、捐赠对象、捐款内容(金额)、发放金额和对象信息等。【详细】
慈善机构回应称已发放2834.7万元
2011年9月6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通报,截至2011年9月5日,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全部款项中,已发放的有2834.7万元,其中2010年度发放的988.39万元已经审计并公布。其余款项正按计划有序发放。【详细】
灾民追问已发放善款明细
2011年9月8日,已发放款项的明细清单仍未公布,善款信息公开问题的责任主体问题,社会各界捐赠款项的总体数目,善款发放与“政府救助”及“责任单位赔偿”混淆问题,愈发引起公众关注。【详细】
慈善机构公布善款收支
2011年9月20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公布“11•15”上海大火善款发放情况。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介绍,社会捐赠款按三大类项目发放。第一,定向捐赠;第二,《关于“11•15”火灾事故人身赔偿和相关救助的方案》中的爱心帮扶;第三,专项爱心帮扶,目前已安排9个项目。上述三大项目共计发放2834.7万元。【详细】
两次通报未能释疑
在善款信息公开有所进展之际,灾民们更多的却是“受骗”后的不满。此前以政府名义下发的帮扶金、慰问金等来自善款的质疑,在此次公开的信息中再次得到了证实。上述消息在网上迅速引发“政府和肇事方事故处理‘零成本’”的议论。【详细】
再发1400万元善款
2011年10月12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公布“11·15”火灾善款发放的最新进展:2011年年9月5日至10月11日,又发放1400.1万元。到目前为止,共收到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款5469.92万元,现已发放4234.8万元,剩余1235.12万元。
两名因上海“11·15”大火被撤职官员复出
近年来,被免职官员悄然复出的新闻屡见不鲜,一些辞职或撤职的官员在沉寂了一段后,又相继复出,有的甚至高调担任更为重要的职务,引起社会热议。据财新网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复出的有12个比较著名的官员,其中从免职到复出时间间隔最短的仅2个月,多数被免职半年至1年后复出。【详细】
目前,对于被问责官员的复出尚未有全面清晰的规定。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提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一年后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详细】
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11·15”特大火灾事故是上海永远不能忘怀的一件大事,绝不能回避,更不能轻轻放过,否则就会丧失改正错误的机会,丧失城市科学发展的重要机遇。【详细】
公安部宣传局原局长武和平:政府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必须兼顾舆论的引导,因为只有通过媒体,才能兼听则明,从而主动设置议程,使不同向度的舆论作用力通过交流、碰撞不断吸纳、融合,变为政府符合公意的决策行动,同时最大限度提供公众参与的空间,使公民的表达更趋理性。【详细】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主任建筑师张波:就建筑行业而言,从设计、施工到装修、维护,是一个巨大的工程链条,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此次上海居民楼装修引致的特大火灾再次凸显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缺陷。【详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如果责任方的具体负责人,能够意识到用法律方式,而不是以政治手段解决大火善后赔偿问题;以人的姿态而不是官员、公务员的身份,去聆听灾民的哭泣,理解灾民的泪水,承受灾民的愤怒,那么他们将看到一个个和他们自己一样活生生、有喜怒哀乐、七情六欲的人,而不是目前呈现在他们公文里的那些数字。【详细】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上海大火案判决比较公允。其一、利益与风险相当。其二、因果关系认定妥当。固然,电焊工的操作过错是引发大火的直接原因,然而如果没有层层分包的监管不利、以及材料质量等问题,是断然烧不起大火的。在多因一果中,电焊工起了个导火索作用,而根本原因是官方的渎职和建筑单位的贪婪。【详细】
无计划、无资金来源、无施工方案、无资质、无报建、无报监、无消防报备;交叉施工,违规动火——个个熟视无睹,终有冲天大火。
——财新记者 谢海涛
一场夺去58人生命的大火,暴露的不仅仅是一栋大楼节能改造工程的违法违规,背后更有整个建筑节能沦为政绩工程的体制弊端,以及追求数据政绩而忽略生命关怀的人性冷漠。
——财新记者 于达维
新闻从来是易碎品,因而记忆往往被笔削。众声喧哗之下,媒体不免疲于奔命。舆情兴勃亡忽,制度推进却付之阙如。动车事故之于发展模式、校车惨剧之于教育体系、郭美美之于慈善事业,双汇蒙牛之于食品安全,均为亡羊补牢之机,然而时过境迁,难免意兴萧疏。
“纪念日”有感而作,拾掇故事,回访旧闻,以矫“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之失,敬请读者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