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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的南阳民企老板杨金德
一名南阳市卧龙区政协委员向财新《新世纪》证实,杨金德此前曾是卧龙区政协委员,后被选为市政协委员。在他看来,杨金德与领导、朋友关系都很融洽,在政协里人缘也很好。不过,他也提到:“杨金德敢讲真话,还被选为政法系统的司法监督员。”
杨金德1968年生于南阳市郊农村,早年曾是南阳当地供销社职工。供销体制没落后,杨和妻子开了家副食品店,后转行修车、卖摩托车,逐渐发展为一家民营汽车销售公司的老板。
在员工眼中,杨金德“人很好、对员工也很好”。奥奔公司员工平日婚丧嫁娶,公司财务均会支付礼金,还可以使用公司的服务车。作为一名仅有高中文凭的民企老板,杨金德酷爱读书,并试图影响旗下员工。他规定,奥奔公司员工入职后,都必须学习三本书:《没有任何借口》《细节决定成败》《商务礼教》。日后,上述情节均成为杨金德“涉黑”的旁证。【详细】
事件的最初起源是一起长达两年的民事纠纷:杨金德在与当地某商户的一起侵权诉讼中败诉,并拒绝判决执行。卧龙区法院遂向杨金德开出了一笔30万元的罚单,并决定从奥奔公司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划扣。
2010年9月27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两名工作人员来到中国银行南阳市分行从奥奔公司账上划走8.6万元。
2010年9月27日晚,杨金德召集公司部分员工开会,决议赴法院抗议。30多个奥奔公司的人围堵卧龙区法院大门。在冲突升级后,法警释放催泪弹驱散人群。随后法院将十多人分散控制,对其中六人予以司法拘留【详细】
2010年9月28日凌晨,获悉多名员工被拘留、员工刘正伟在冲突中负伤并缝针之后,杨金德率领由六辆面包车和一辆小轿车组成的车队,去北京上访。
2010年9月28日下午,上访车队抵达北京郊区。当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已向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出司法建议函,认为杨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建议立案侦查。
2010年9月29日上午9点,杨金德带着员工来到位于北京市永定门西街甲一号的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立即获得接待。同日,南阳市公安局批示:“组织人员依法从快查处!”
2010年9月30日上午,由于未获南阳市政府进一步消息,杨金德等人又来到中央纪委信访接待室,重复了前一日的举动。
2010年10月1日,61周年国庆日,杨金德又带着员工来到天安门广场,汇入15万人潮之中,观看了当天清晨的升旗仪式。上午11时,南阳市卧龙区政法委的两位高层,将杨金德电话召至天安门附近前门大街一茶馆内碰面,承诺回南阳后解决问题,劝杨等人返回。杨金德表示同意。
2010年10月2日凌晨,上访车队回到南阳。【详细】
2010年10月7日,国庆长假的最后一天,奥奔公司多名员工被警方传唤。翌日,奥奔公司员工苗清旺、王迪、张正飞、赵天天等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0年10月11日,卧龙区法院再次向卧龙区区委、政法委递交情况报告,语气较2010年9月28日该院的司法建议函更加严厉,并首次出现了“黑社会”一词。
2010年10月12日中午,杨金德在南阳市方城县一饭店里吃饭时被警方控制。
2010年10月13日,杨金德被南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正式刑事拘留,后被投入南阳市社旗县看守所。在此前后,奥奔公司22名员工分别被采取强制措施。据杨金德的辩护律师介绍,杨被刑拘后,曾一度被短暂羁押在南阳市警犬基地,并多次被刑讯逼供。
2011年1月6日,杨金德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由唐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向唐河县检察院移送起诉。
2011年5月27日,历经两次补充侦查,该案由检方诉至唐河县法院。杨金德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六项罪名。
2011年7月5日,该案在唐河县法院一审开庭。杨金德因身体极度虚弱,用被子裹着抬到法庭,躺在地上接受审判。【详细】
2011年年7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唐河县法院认定,杨金德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作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和妨害公务六项罪名全部成立,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其余22名被告人亦被判有罪,其中20人分别被判处9年到1年徒刑,另2人分别被判管制6个月和处以1万元罚金。
一审宣判后,杨金德等人不服,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详细】
杨金德等被告人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瘫痪在看守所的杨德金,在等待二审判决期间,会见其辩护律师朱明勇时,向他讲述了被刑讯逼供的经历。
杨金德:我抓起来应该是在2010年10月12号左右,给我抓到警犬基地去,在警犬基地给我刑讯逼供。
不叫我吃饭,不说坚持12天不吃饭,坚持12天不吃饭了就像南非的总统曼德拉一样,12天不吃饭就放,在警犬基地刑讯逼供。搞一些人,人吊起来上大秤,坐火箭,鬼洗脸。
刑讯逼供几十种啊。跪棍、罚跪,那东西说都说不上来,几十种。大灯泡烤,让你不能打瞌睡。对住你眼睛,照你眼,大灯泡,不叫你睡,你睡拽你头发。
都瘫痪了!打瘫痪了!瘫痪都瘫痪从,躺了总共一年了,快一年了。
眼瞎,眼疼。眼肿了不让我揭掉。眼瞎看不见,疼。耳朵疼、眼疼,天天报告。【详细】
刑讯逼供手段速览
传统手法: 睡眠剥夺、缺氧、搔痒、灌水、吊挂、鞕打、电击、坐冰块、老虎凳、两头翘、坐水凳(美国称为水刑)。
创新手法:与狼共舞:与狼狗关在一个笼子里面;鬼洗脸:被警犬在脸上舔;坐火箭:啤酒瓶插在肛门里坐下,脚不能挨地;吊大秤:被戴上脚镣手铐,再用棍子穿起来,提溜起来来回晃。【详细】
河南警方回应称,2011年10月16日,杨金德在南阳市中心医院进行全面体检及刑事医学鉴定,南阳市委、市政府成立联合监督组全程监督。2011年10月18日正式公布的鉴定结果表明,“网络新闻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南阳政法机关在办理杨金德涉黑案过程中不存在刑讯逼供现象。”
刑事医学鉴定:杨金德全身皮肤完整,未见皮损;双小腿及足背、足底附着的是淡褐色及黑色干燥性污垢,清洗即可去除;双足、双手20甲甲周皮肤完整,甲板表面光滑,质地坚硬,附着牢固。根据临床体检及脑干诱发电位、眼底拍片结果,耳镜及鼓膜拍片,分析认定杨金德目前无失明、耳聋的临床证据;根据皮肤、肛肠科检查,结合肛镜检查,分析认定杨金德目前未见皮肤及肛肠损伤的临床证据。
联合调查组:南阳市公安局2011年10月10日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案件的侦办、羁押过程展开倒查,“调查组逐个调查办案民警,查阅医院体检记录,调取视频监控录像,并讯问调查同监室人员,没有发现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行为。”2011年10月14日,河南省公安厅针对南阳市公安局的报告,采取异地用警的方法,组成联合核查组,从杨金德被抓获到案至被羁押至社旗县看守所,到后羁押在唐河县看守所,“全程开展调查,也没发现刑讯逼供行为。”【详细】
二审辩护律师朱明勇辩驳
朱明勇称,南阳方面在体检时,企图将杨金德脚上的蜕皮“强行搞掉”,“结果还没完全搞掉。”对于指甲问题,朱明勇称,“(杨金德)留着长指甲,就是想证明被刑讯逼供时警察用钳子夹住手指甲的证据以作鉴定。体检前,几个便衣强行按住杨金德剪掉了他所有的留了一年的长指甲。”
朱明勇还追问:杨金德案目前正值法院二审阶段,公安机关无权接触被告人,为何是公安组织体检和鉴定,而不是法院和检察院?为何由不应干预司法的市委和政府组成调查组?”【详细】
一审律师杨大飞回应
杨金德的一审辩护律师杨大飞也通过其博客发文回应称,杨金德在会见律师时指出,南阳官方通报中的内容有“多处不实”。
杨金德对律师称,他在进行鉴定之前数次提出要求其辩护律师一起参与鉴定的过程,但未得到许可。杨大飞认为,参与这起鉴定的人员有河南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及检察院、法院人员,唯独少了辩护律师。”【详细】
2011年11月2日下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金德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原“寻衅滋事罪”被去掉,但仍维持了对杨金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的认定。最终杨金德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对于备受关注的刑讯逼供问题,判决认为:“杨金德在看守所的入所体检表证实其入所时身体无明显外伤”,“办案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也分别出具了在本案侦查过程中无刑讯逼供的情况说明”,故该案中刑讯逼供不能成立。
另据杨金德的家属介绍:杨金德案二审宣判前夕,杨的大哥杨金有于10月20日左右莫名失踪,至今已逾10天,家属不知其去向;10月27日下午,杨金德的妹夫梁松鹏也被自称是警方的人士带走,梁所开的一台丰田凯美瑞也就此失踪;在此其间,又有奥奔公司职工王文建、李浩等人陆续被抓。”【详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刑事诉讼证据是全部刑事诉讼的核心,各级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观念,执行好“两个规定”。【详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财新传媒法学咨询委员会委员陈瑞华:没有律师的强力推动,法庭上就听不到不同的声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犹如一台死的机器。辩护律师应当以他的职业素养、专业精神、维护人权的斗争精神来启动这台机器,对刑讯逼供、违法取证发起锲而不舍的挑战,哪怕被法院驳回,也要一次一次地挑战,使法院树立一种习惯,在法庭上对侦查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有效审查。【详细】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法院独立审判贯彻得越好,非法证据就排除得更加得力。非法证据源于侦查机关,如果他们对非法证据排除施加压力,特别是通过政法委、相关领导对法院施加压力,法院就可能顶不住压力。【详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敏远:侦查职能和看守职能由不同的机关分担,对预防刑讯逼供都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当然,还原看守所的本质,使看守职能与侦查职能分离,只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刑讯逼供问题。【详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民营企业家财产权或人身自由受侵害,是中国公权力缺乏制约、法治建设滞后的必然结果。改变这种现状,除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限制政府权力,还可考虑把中级以上法院国家化。【详细】
财新博主羽戈:“司法监督员”的身份,在杨金德身上构成了悲怆的反讽。他所监督的人,恰恰就是对他进行刑讯逼供、用针扎他、灌他辣椒水、给他戴上数十公斤的脚镣手铐然后将他与狼狗关进同一个铁笼的人。可见这种司法监督,本身就是一个笑话;可见中国的刑讯逼供无处不在。【详细】
执掌权柄者要注意,罪恶亦有轮回。恶政之下,每一个个体都面临风险,有关刑讯逼供者被刑讯逼供的例子不胜枚举。
——财新记者秦旭东
刑诉法承载着的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两种功能,在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博弈中此消彼长。长期以来,中国的实践是,重打击犯罪而轻保障人权。
——财新记者王和岩
新闻从来是易碎品,因而记忆往往被笔削。众声喧哗之下,媒体不免疲于奔命。舆情兴勃亡忽,制度推进却付之阙如。动车事故之于发展模式、校车惨剧之于教育体系、郭美美之于慈善事业,双汇蒙牛之于食品安全,均为亡羊补牢之机,然而时过境迁,难免意兴萧疏。
“纪念日”有感而作,拾掇故事,回访旧闻,以矫“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之失,敬请读者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