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的两岁女童王悦(小悦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碾轧,随后被另一辆货车再次碾压。录像显示,7分钟内,共18名路人先后经过,均未相救,最后,一位拾荒的陈阿婆把小悦悦抱到路边,此后被其父母送到医院救治。数日后,小悦悦不幸离世。事件发生后,舆论哗然,汹涌民意将矛头指向冷漠的路人。【详细】
0条评论 |
王胜俊:适时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全国每年约有5.5万名未成年人意外死亡,其中近80%意外死亡者是农村地区学生。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报告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时披露上述情况。
他说,家庭、校园、社会保护不够,政府职能缺失、法律不完善、司法保护不足,是重要原因。因此王胜俊建议,适时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民法等法律相关规定,制定儿童福利法等,保护未成年人。【详细】
相关新闻:
一段监控视频显示,2011年10月13日17时30分许,两岁的小悦悦在家门口的巷子里玩耍着,一辆迎面驶来的面包车将悦悦撞倒卷到车底。司机停了一下车,然后又将车开动,后轮再次从悦悦身上碾过。两名路人先后路过,却均对倒地的悦悦不理睬,接着悦悦被一辆小型货柜车再次碾压。之后5分钟往来的十余个路人均不闻不问,直到一位拾荒阿姨看到,把小悦悦抱到路边并找到她的妈妈。
女童父母跪谢施救者
对小悦悦施以援手的拾荒阿姨叫陈贤妹,今年58岁,老家在清远阳山。陈阿姨身材瘦小、面黄肌瘦,说着一口带有浓重乡音的白话。由于家境贫穷,穿着已然老旧,然而,她却有着一颗善良的心,在看到孩子躺在马路上抽动的那一刻,她说没想别的,“只想着救人”。
10月16日下午,陈阿姨在事故发生地点,向记者讲述小悦悦当时躺在马路上的情景,眼圈泛红。当时,在她将悦悦救起扶到一边后,又跑到周围仍然亮着灯敞着门的几个店铺,挨家去问“是谁的小孩”,但没有人愿意出来帮她一把。在悦悦的母亲闻讯赶来把孩子抱去医院时,陈阿姨把落在地上的小鞋送回了悦悦家。
正当陈阿姨被媒体团团包围时,悦悦的父母突然哭着冲进了人群,夫妻双双跪拜这位好心人,陈阿姨也当场落泪。
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通过事故现场附近及周边的大量监控录像,以及现场走访,对肇事车辆的号牌进行排查。2011年10月13日晚上9时,事发4小时后,第二辆肇事车逃逸的司机蒋某很快被锁定了人和车,经民警口头传唤,蒋某来到大沥交警中队,其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
2011年10月16日下午1时,第一辆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胡军在其岳父的陪同下,到大沥交警中队投案。晚上,两名肇事司机均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1年10月24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以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胡军,但相关部门未对外披露第二辆肇事车司机蒋某的案情进展。
2012年5月25日,“小悦悦”案在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开庭审理,肇事司机胡军被佛山市南海区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2012年9月5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对“小悦悦”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即肇事司机胡军被判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胡军不服随后提出上诉。
2012年12月,“小悦悦事件”肇事司机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已经由佛山中院终审判决,肇事司机胡军最终获刑两年六个月,比一审判决少了一年。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依照现有有效司法解释的规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胡军定罪处罚并无不当。但一审判决后,胡军与其他相关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与小悦悦的父母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小悦悦的父母303000元,小悦悦的父母对胡军表示谅解。据此,法院认为可以酌情减轻胡军的刑事责任,遂终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胡军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11年10月18日,小悦悦父亲王持昌决定除了医治小悦悦的那部分钱,余下都将用于帮助其他有需要的孩子。他邀请记者陪同,见证存款,并表示要公开透明。【详细】
2011年10月31日,小悦悦父亲王持昌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捐出首笔善款6万元,帮助一位来自茂名的需要骨髓移植的小伙子。王持昌表示,善款数目尚未最终统计,但绝对会全数捐出。
2011年11月2日,小悦悦父亲王持昌向一位尚在北京住院治疗的小朋友捐赠善款3万元。他向媒体表示,每捐出一笔善款之前,他都会亲自到医院了解孩子的真实情况,看是否真正需要帮助。
2011年10月18日,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指出,“小悦悦事件”折射出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社会各界要深刻反思如何在社会建设中注重重塑道德规范等问题。朱明国要求,省有关部门近日围绕“小悦悦事件”,组织召开“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主题的系列座谈会。
2011年10月20日,针对“小悦悦事件”,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常委会上要求进行认真的反思,结合贯彻全会精神,采取积极有效的行动,努力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平。
广东省委政法委随后发布官方微博消息,征求民众关于救济机制、奖惩机制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称民众意见或会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见死不救的冷漠并非来自于普通人的道德沦丧,而是制度性的惩罚善良、制裁正义所造成的普遍恐惧。在一个发生过“钓鱼执法”“扶老人吃官司”的社会中,公众如何把握在哪些事件中应该麻木不仁、而在另一事件中却挺身而出?【详细】
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教授朱大可:一位名叫小悦悦的两岁幼童,犹如一张道德试纸,以自身的早夭,向中国人发出了最严厉的警告。没有任何一种文化夜鹰丸,能够让人对这样的死亡视若无睹,并跨过这具细弱无助的尸身,高谈阔论“大发展”的美妙前景。【详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不要法律来替代道德,更不要用法律来替代风尚。没有办法的,法律的威严就在于它的有限性。如果法律无限扩张,什么东西都立法,则执行不了。【详细】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小悦悦之死让人反思: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吗?政府可以重视道德问题,但千万不能再陷入“以道德代替法治”的历史旧轨,道德不是治国的有效工具。【详细】
财新传媒专栏作家梁文道:从小悦悦事件到盗车杀婴案,让我们觉得这个社会很没有底线。中国的道德底线为什么会失守,常见的总结有市场经济发展、公众缺乏信仰等解释。这些解释并不成立,政府仅仅通过宣扬好人好事并不能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当前道德底线失守的原因是体制问题。【详细】
我只希望,在未来树立“典型”时,不要把这些“见义勇为”的行为刻意拔高和美化,不要把这些人刻意捧为“英雄”,更不要看似充满好心充满崇拜地寻找那些“无名英雄”。
——财新记者王婧
在小悦悦事件中,舆论对路人的道德谴责排山倒海,但仅仅在提高道德水平上下功夫恐怕是不够的。
——财新记者龙周园
新闻从来是易碎品,因而记忆往往被笔削。众声喧哗之下,媒体不免疲于奔命。舆情兴勃亡忽,制度推进却付之阙如。动车事故之于发展模式、校车惨剧之于教育体系、郭美美之于慈善事业,双汇蒙牛之于食品安全,均为亡羊补牢之机,然而时过境迁,难免意兴萧疏。
“纪念日”有感而作,拾掇故事,回访旧闻,以矫“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之失,敬请读者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