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一号隧道南口处,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洞口端墙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33余万元。调查显示事故由多方面原因造成,但隧道设计上的“合法不合理”成为舆论关注的重点。
2017年8月10日晚,一辆隶属于洛阳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巴,沿着西汉高速从南坡爬上了秦岭,依次穿过秦岭三号、二号隧道后,在秦岭一号隧道南口处直直地撞在一堵墙上。该车核载51人,实载49人,其中36人死亡,包括26名男性、8名女性以及男女童各一名。13名幸存者全部受伤。
墙出现在应急车道尽头,旁边的车道才通向秦岭一号隧道。一周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称国务院安委会)发布的事故情况通报中,称这堵墙为“山体护墙”。从现场照片看,墙上挂有黄色的反光警示牌,地面上有一条易被忽视的并道白线。红色大巴车的驾驶室整个撞凹了进去。
车祸发生的秦岭一号隧道口“断头路”的设计始于2000年前后,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隧道入口附近及隧道内需保障养护人员安全的路段”并不属于“必须设置路侧护栏”的强制内容。而在其他标准规范中,也只提出各级公路隧道与公路的衔接,应符合路线布设的有关规定,并强调通风和照明设备,以及通信、警报、消防等应急设施。
2006年中国公路设计规范集中更新时,公路护栏过渡处理的内容得到明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81-2006)的附录中,对隧道入口处护栏的过渡有了图示。这意味着,设计于上世纪90年代的西汉高速隧道,落在了新旧规范交替的空档里。【详情】
公安系统负责事故调查多年的夏方庆对财新记者说,“我在全国处理各种事故过程中发现,路宽隧道窄,这就是最大的隐患。秦岭隧道外面的路那么宽,隧道里面突然那么窄,这就是按照老标准设计的。”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于2003年编制,是《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的更新版。近11年后的2014年,最新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才编制完成。
“从这些年标准的改变,就可以看出隧道设计存在的隐患。”夏方庆对财新记者说,“从1997年到2003年,再到2014年,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实际上是受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以前没有这个经济实力,标准偏低。秦岭隧道就是当时考虑到经济情况,因为打隧道的钱比较贵,所以隧道宽度不够。”
经济发展带来人员快速流动,长途大巴是很多人最快捷、实惠的出行选择,出行安全则成为重中之重。事故隧道最初设计时,更多考虑了经济性,对安全性考虑不足,留下隐患。但事故路段的桥隧衔接方式、道路线形、平纵横指标、交通标志及照明设施设置等,均符合当时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让我们不禁产生疑问,这样“合法不合理”的致命隧道,到底还有多少?
2018年1月31日,国家安监局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同时发布调查报告全文。
国务院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8人被立案侦查,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敏、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王登科等32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河南省、陕西省政府被责令向国务院作出检查。
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秦岭一号隧道口所在的西汉高速公路实施养护中修工程期间,西安公路研究院未按标准设计事发路段加速车道与货车道分界线宽度,也没有开展符合性核查。陕西高速集团及下属单位在施工图设计审查中也未发现该问题。此外,陕西高速集团和陕西省公路局均对高危路段治理中,未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的问题负有责任。【详情】
2013年4月18日中午,京藏高速旱台子一号隧道口,一辆拉煤的半挂车撞到隧道口,司机当场死亡。现场照片看,拉煤车车头正撞在挡住应急车道尽头的山体护墙上,护墙旁边才是隧道入口,仅容两车道通过,隧道口与路面无平缓过渡,情形与秦岭一号隧道几乎一样。
2016年1月,路面积雪未融,一辆越野车刚驶入旱台子隧道,就撞在了墙壁上,车上3人全部遇难。
2016年6月3日早上,山西省太长高速太原方向一号隧道入口809公里处,一辆大巴客车撞在了隧道口边沿,造成6人死亡、13人受伤。媒体报道其“车头严重损毁,中间位置像被剖开一样破裂,车头部分的外壳扭曲变形,挡风玻璃和侧面车窗碎了一地”。
据《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底,中国公路总里程为469.63万公里。在这中间有多少交通安全欠账?
2017年8月1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指出要从五个方面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800公里以上超长客运班线进行全面排查,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对800公里以上超长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或实行接驳运输,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有效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
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高速公路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连续采用设计极限值组合等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有效提高道路安全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督促道路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要求,车辆安全带破损、不能正常使用的客运车辆不得报班发车,乘客未佩戴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出站运行。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进一步做好客运车辆驾驶员发车前安全告知工作,提高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出站、上高速、出服务区等环节及时提醒乘客佩戴使用好安全带,确保乘客乘车安全。【详情】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17年11月17日前完成自查工作,高速公路隧道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普通公路隧道应结合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并实施,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新闻从来是易碎品,因而记忆往往被笔削。众声喧哗之下,媒体不免疲于奔命。舆情兴勃亡忽,制度推进却付之阙如。动车事故之于发展模式、校车惨剧之于教育体系、郭美美之于慈善事业,双汇蒙牛之于食品安全,均为亡羊补牢之机,然而时过境迁,难免意兴萧疏。
“纪念日”有感而作,拾掇故事,回访旧闻,以矫“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之失,敬请读者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