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清晨,保姆莫焕晶在雇主居住的杭州绿城•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引燃大火,使女主人朱小贞和三个年幼的孩子在火灾中丧生。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莫焕晶死刑判决。
2018年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二审法院认定莫焕晶有坦白情节,但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关于“漫长”的消防救援和物业管理不足是否对四人死亡构成多因一果,法院认为并不成立。
“已经宣判的这个,罪有应得。尚未审判的那些,也在路上了。”二审宣判后,四名死者的家属林生斌在微博上写道。莫焕晶案二审开庭后不久,林生斌与其他家属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起生命权纠纷民事诉讼,被告有九家单位,涉及绿城物业公司、开发、施工、监理和消防部门等,索赔数额共计1.3亿元,其中大部分是精神损害赔偿金。【详情】
近一年来,社会上对“6•22”火灾的关注度逐渐下降,这让林生斌感到很大的压力。“随着时间流逝,大家越来越漠然,我心里越来越没底,越来越悲观。”林生斌说,坚持申请信息公开,是为了还原事情真相;提起诉讼,是想唤起全社会对高层建筑消防问题的重视,“因为这是涉及我们所有住在楼房里的人切身利益的事”。【详情】
2017年6月22日,浙江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业主林生斌家中的保姆莫焕晶,被指试图以先放火再救火的方式,让雇主一家感恩,以便借钱偿还赌债,导致火灾发生。女主人及三个年幼的孩子因一氧化碳中毒,被送往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救治,四人抢救无效死亡。此外,在其从事保姆工作期间,还曾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点击见大图)
相关盘点
2017年
6月28日,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提请批捕莫某晶。
7月1日,杭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莫焕晶。
8月21日,莫焕晶被提起公诉。
12月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以最高法院未答复其一个月前提出的指定管辖申请为由离庭抗议,致使该案延期审理。
2018年
2月1日,杭州市中级法院通报,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欠下高额债务,为博取被害人感激以便借钱而纵火,承认故意纵火和盗窃行为;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2月9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宣判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月23日,莫焕晶的一审辩护律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辉确认莫焕晶已提出上诉。
6月4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二审法院认定莫焕晶有坦白情节,但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关于“漫长”的消防救援和物业管理不足是否对四人死亡构成多因一果,法院认为并不成立。
2017年9月30日,死者家属林生斌首次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调取事故调查报告。
10月27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回复:“该案件定性为刑事案件,已移交刑侦部门继续调查,消防部门仅在案件现场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未制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12月25日,林生斌第二次向杭州市公安消防局递交《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论、火灾扑救过程中的录音录像、起火建筑小区物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证据等九项信息。
12月27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表示已收到林生斌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2018年1月16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称决定延长答复期限15个工作日。
2月3日,林生斌称,消防局曾以口头形式答复,但其坚持要求书面告知。此后再无消息。
3月7日,在多次提交信息公开申请未获答复的情况下,林生斌对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提起行政诉讼,并于3月7日收到杭州市上城区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目前此案尚未开庭。
5月21日,林生斌向杭州市中级法院提起生命权纠纷民事诉讼,被告有九家单位,涉及绿城物业公司、开发、施工、监理和消防部门等,索赔数额共计1.3亿元。5月28日,家属收到了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起因:
2017年12月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庭审伊始,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以最高法院未答复其一个月前提出的指定管辖申请为由离庭抗议,致使该案延期审理。党琳山表示:“杭州公安侦查阶段中,在尤其涉及消防相关证据的搜集‘故意’不全面,公诉机关仓促起诉,杭州中院驳回消防部门证人出庭申请。基于此,11月18日,我向最高法院提起‘指定管辖’申请,在未获回复情况下,杭州中院开庭属‘违法审理’。”
各方态度:
林生斌:12月22日,林生斌发表声明:其一,针对律师党琳山贸然离庭中断庭审的做法表示谴责;其二,希望杭州中院“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提前预判和准备”,加快审判进程;其三,请求法院充分尊重被害人家属的旁听权利。
广东省律师协会:12月22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发表声明,称已第一时间委派有关人员赴杭州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如通过调查发现该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我们将依法维护其执业权利;如发现该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我们将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广东省司法厅:12月23日,广东省司法厅称调查组初步认定,党琳山律师涉嫌在庭审过程中不遵守法庭纪律,未经许可擅自退庭,干扰诉讼正常进行,利用网络炒作案件。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对党琳山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立案。
后续发展:
12月24日,党琳山发表声明,称退庭是由公安故意不全面收集证据、检察院不履行法定职责、法院无视辩护人合理要求引起的,“后果由杭州公检法承担”。他还表示,只要莫焕晶没有书面解除委托,将负责辩护到底。
12月27日,莫焕晶提出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后,杭州中院立即启动了指定辩护程序。
2018年1月5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接受委托担任莫焕晶辩护人,委托手续已提交给法院。
1月8日,杭州市中级法院通报,一方面被告人莫焕晶书面提出不再另行委托辩护人,同意由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另一方面确认收到北京律师何兵提交的莫父签名的委托材料,将听取莫焕晶本人意见后处理。
1月9日,莫焕晶向杭州中院表示,其本人愿意接受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两名法律援助律师继续担任其辩护人,分别是浙江金道律师所的王晓辉律师和北京东卫(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徐晓明律师。
2月3日,党琳山律师被停止执业六个月。
2月23日,莫焕晶再换辩护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鹏彬律师向财新记者确认,其与北京华一所律师仝宗锦已接受莫家的委托,拟担任莫焕晶案二审辩护人。
相关评论: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邓学平:最初看到“保姆纵火案”关于辩护律师退庭等各种争议的消息,我基本是持一个“五五开”的立场。大前提是,一名律师在法律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如果一个人做了坏事,就不允许律师辩护,一个律师敢于为一个坏人辩护、替一个坏人说话,那律师也是一个“坏蛋”,那么,这种看法显然还是过于幼稚,距离法治精神相差甚远。其实,律师敢于在这种备受关注的案件中提管辖权异议,需要很大勇气。【详情】
律师 丁金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管辖异议,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管辖异议。但法理上与司法实务中,刑事诉讼管辖异议客观存在的(只是不叫“管辖异议”,而是叫“对管辖提出意见”),譬如管辖法院因利害关系要整体回避,譬如高院管辖全省重大刑事案件,譬如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等。因此,律师可以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提出意见。【详情】
2017年6月“杭州保姆纵火案”后,家政行业的规范化进入了公众视野。7月13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印发《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17年)》,提出要开展北京等大城市与中西部国家贫困县的劳务对接,加强地方政府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推动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开展校企合作,并研究制定家政服务业的标准体系。
财新网专栏作家 蔡凯龙:一个人的社会信用历史,才是经过时间考验的、铁一般的证据,才能真正帮我们把坏人拒之门外。社会信用体系还能增加坏人作恶成本,从根源上遏制作恶,比如假摔的老人、碰瓷的路人、不良的保姆和不法的雇员。对一个企业,雇佣员工的重要性,不逊于一个家庭找一个保姆。企业同样把公司最重要的无形品牌和有形资产托付给员工。然而中国的企业,有多少在招聘时候做过详细的员工背景调查?【详情】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邓学平:莫焕晶放火案虽然是一起偶发的极端事件,但暴露出来的问题却是令人警醒的。对于案件中已经查明的,小区物业消防设施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后续追责同样不可缺少。更重要的是,全国范围的有关单位都当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可能的消防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改,并建立持续的长效机制。【详情】
律师 丁金坤:审判保姆案,势必要查清消防、物业的灭火情况,以还原全部真相,厘清责任。这也是被害人家属所欲知晓,社会大众所关心的焦点,因此法院应通知相关消防、物业人员出庭。相关人员也应配合诉讼,查清事实,否则结果会是判了一个保姆,而真相还是一个谜。【详情】
新闻从来是易碎品,因而记忆往往被笔削。众声喧哗之下,媒体不免疲于奔命。舆情兴勃亡忽,制度推进却付之阙如。动车事故之于发展模式、校车惨剧之于教育体系、郭美美之于慈善事业,双汇蒙牛之于食品安全,均为亡羊补牢之机,然而时过境迁,难免意兴萧疏。
“纪念日”有感而作,拾掇故事,回访旧闻,以矫“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之失,敬请读者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