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证监会公开了针对万家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明星夫妇赵薇、黄有龙等人的市场禁入决定书,驳回了相关当事人的申辩,决定对赵薇、黄有龙及时任万家文化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分别罚款30万元、五年证券市场禁入。
赵薇夫妇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造成了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而证监会对此的处罚决定,股民们一度极度不满,引发了舆论对《证券法》中针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过轻的讨论。
2016 年 11 月 2 日,赵薇(持股95%)控股的龙薇传媒成立,不到两个月时间,12 月 23 日龙薇传媒就决定收购万家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据万家文化(600576.SH,现更名为祥源文化)12月27日公告,龙薇传媒通过股份转让协议,以30.6亿元对价取得万家文化 1.85亿股份(占总股本的29.13%),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此时,市场对于收购资金来源已有质疑,2016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万家文化控股股东易主为演艺人士赵薇的交易行为发布问询函。
针对该问询,龙薇传媒在2017年1月11日万家文化的公告中作了回应,撇清了与“阿里系”的关系,也披露了购买股权所需的30亿资金来源——股东(赵薇)自有资金借款仅为6000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为向第三方机构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银必信)借款15亿元,以及向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15亿元。
这接近51倍的收购杠杆,一时间引发市场热议。2017年2月13日晚间,这一交易突然变卦,万家文化公告称,双方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收购标的股份从29.13%降到了5.04%,总价款也从30.6亿元调整为5.29亿元。龙薇传媒对此仅模糊解释为“按期完成融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详情:万家文化遭证监会调查 疑与赵薇高杠杆收购有关】
在2017年2月13日股权转让方案变更之后,万家文化接连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和浙江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都要求龙薇传媒详细解释“无法按期完成融资”的原因。2月16日龙薇传媒将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归因于金融机构融资审批失败,未披露在应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时,西藏银必信未准备足够资金的事实,存在重大遗漏。
2017年3月31日晚,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万好万家集团与龙薇传媒决定终止于2016年12月开始的股份转让事项,并签署了解除协议,即万好万家集团不再向龙薇传媒转让任何股份,并在协议生效60日内返还龙薇传媒此前支付的2.5亿元,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即赵薇方面无需缴纳1.5亿违约金。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向万家文化提出质疑:万好万家集团主动放弃1.5亿元违约金,是否与此前协议中“违约责任”相矛盾?万家文化解释称,2017年2月13日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履行截止日期是2017年4月5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双方经过协商解除了协议,互不构成违约,故在解除协议中约定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详情:监管质疑赵薇为何不交1.5亿违约金 万家文化称不违约】
作为明星里的“女版巴菲特”,“赵薇一周劲赚XX亿”一度是娱乐版和财经版的常见标题。赵薇夫妇曾在2016年7月以4亿港元总价入股香港上市公司顺龙控股(00361.HK),一周账面增值4亿港元。
2014年12月20日,赵薇夫妇按每股平均价1.6港元购入香港上市公司——阿里影业9.18%的股权,共买入逾19.3亿股。成为仅次于阿里集团的第二大股东。那一次,赵薇夫妇花了近31亿港元。
赵薇夫妇的投资版图究竟有多大?万家文化公告中披露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赵薇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关联企业情况显示,赵薇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投资版图横跨影视剧、进出口、机械、金融等多个行业,实际控制或参股企业近20家。【详情:赵薇“30亿”收购缩水 但投资版图的确很大】
祥源文化于2017年11月9日公告称,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为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因此,赵薇夫妇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的顶格罚款,且被采取五年的证券市场禁入。【详情:明星赵薇夫妇被禁入证券市场五年】
然而黄有龙本人并不认罚。2017年11月10日,黄有龙控股的顺龙控股(00361.HK)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及控股股东黄有龙,以及公司执行董事赵政,已打算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陈述和申辩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12月4日深夜,黄有龙再发微博长文,称已经聘请律师取证,以最快的速度起诉相关造谣者,自称可能“缺乏金融经验,也过于乐观判断自己的能力和形势”,但“从未有过违法想法或越过道德底线去获取财富”。赵薇也转发微博称“问心无愧”,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详情:黄有龙捍卫赵薇 将起诉造谣者】
2018年4月16日晚,证监会公布了对这对“富商+明星”组合夫妇处罚决定,对二人分别给予警告、处以30万元罚款及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此外,证监会还对收购方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标的公司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分别处罚款60万元;对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给予与黄有龙夫妇同等的处罚;对受黄有龙之托办理收购事项的赵政给予警告,罚款30万元。
决定书决定延续证监会于2017年11月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并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辩理由进行了逐条驳斥,认为申辩理由不成立。
在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针对证监会所列举的违法事实,龙薇传媒提出五条意见,认为信息披露符合法律要求,不存在“贸然公告”,“祥源文化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已先于龙薇传媒知晓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信息,如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与龙薇传媒无关。”
证监会则表示,龙薇传媒一方面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股东资产实力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一方面又无法在金融机构不提供融资的情况下,动用其强调的“还款能力”来继续推进收购。因此,龙薇传媒强调的“家庭资产”“还款能力”加上其名人效应,实际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了严重误导。【详情:赵薇夫妇融钱法术曝光 证监会驳回申辩并详细铺陈理由及调查证据】
2018年11月20日晚,赵薇夫妇再受公开处罚。上交所发布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决定对赵薇、其丈夫黄有龙等人予以公开谴责,并认定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同时被予以上述处罚的还有祥源文化时任董事长孔德永,以及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赵政。【详情:赵薇再领处分 五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2019年1月18日,祥源文化收到了浙江杭州中院发来的17份《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法院对17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杭州中院一审判决祥源文化合计赔偿17名原告48万余元,赵薇对王某诉讼案件裁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详情:股民诉祥源文化索赔案一审胜诉 赵薇负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证券部合伙人刘思远: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代表证监会认定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证监会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在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大多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言,证监会并不会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既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了,就是证监会认为,即使给了顶格罚款也不足以惩戒。
财经媒体特约评论员与撰稿人江瀚:
此次万家文化事件的处分给明星们敲了一个警钟:一是金融杠杆高风险不要轻易触碰。虽然明星的影响力让其拥有了金融加杠杆的资本,但是其对金融的控制能力,市场的把握能力其实尚不足以支撑如此巨大的杠杆,所以对于金融杠杆,明星们一定要慎之又慎。
二是对于金融市场规则的遵守。即使是明星也要遵守金融市场固有的规则,金融是没有任何法外之地的,所以明星们也不能报以侥幸心理,这一系列的信息披露问题,其实只要是有一点点专业的投资咨询机构都不会让明星犯这样的错误,那么既然出现了问题,肯定会有背后的深层原因。
三是对于金融与市场的尊重。金融市场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更是一个高度专业的市场,任何人都需要尊重这个市场,即使是巴菲特、索罗斯都需要尊重市场,关注市场的一举一动,明星们也不可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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