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14时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被定性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所涉61名公职人员被严肃问责,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事企业天嘉宜被吊销生产许可证
2019年12月27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注销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详情:响水大爆炸后续:涉事企业天嘉宜被吊销生产许可证】
被定性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9年11月15日,响水“3·21”大爆炸事故有了官方调查结果。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经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
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江苏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生态环境部门未认真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工信、市场监管、规划、住建和消防等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行为。
两名副省长被中纪委立案审查调查
2019年11月1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和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在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樊金龙党内警告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费高云政务记过处分。
涉事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涉嫌多项罪名被立案调查
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成良,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勤岳,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单国勋等44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文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1名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
11月15日,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61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朱从国、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响水县时任环保局局长温劲松等1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监察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同时,江苏省对该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响水县、盐城市和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46名公职人员严肃问责。其中,拟给予盐城市委书记戴源党内警告处分,按规定上报审批;给予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曹路宝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响水县委书记崔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理,给予响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单永红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忠伟政务记过处分,给予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政务记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详情:响水大爆炸定性特大责任事故 追责省市领导】
江苏响水化工厂大爆炸,是继2018年11月14日福建泉港碳九泄漏事故、2018年11月28日张家口盛华化工爆燃事故发生后,半年内全国发生的第三起大规模的化工爆炸事故,暴露出长期存在于中国化工行业低水平生产的典型风险:安全隐患与环境污染问题持续堆积。
“求资若渴”的经济落后地区以低成本要素吸引化工产业,但却并不具备与之相匹配的监管服务能力,导致隐患深埋,险象环生,最终酿成大祸。响水爆炸事故将成为中国化工迁移史上的一道分水岭,同时证明了企图以环境和安全换取经济低质发展的路径注定失败。这对国内生化行业规范安全生产有一定启示作用。
3月21日上午,响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召集园区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主题讲座,为盐城市的安全检查做准备。天嘉宜总经理张勤岳参加了这次讲座。为迎接这次检查,“气味较大”的硝化车间、氢化、制氢车间全部暂时停工。
3月21日14时45分,天嘉宜公司旧固废仓库库房顶中部冒出淡白烟,随即出现明火且火势迅速扩大,引发苯物质爆炸。
3月21日14时48分,中国地震局测得在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附近(北纬34.34度,东经119.75度)发生3.0级左右地震。
3月21日14时52分,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响水县大队接到报警,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调派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共35个中队,86辆消防车、389名指战员赴现场处置。
3月22日7时,爆炸现场三处着火的储罐和其他五处着火点全部被扑灭。
3月22日14时,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测得爆炸事故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新丰河闸内水样苯胺类浓度超标39倍,硝基苯超标34倍,二氯甲烷和二氯乙烷分别超标15.8倍和2.18倍。为了防止污染废水进入灌河进而污染黄海,生态环境部工作组决定封堵三条入河河渠。
3月30日,核心区爆炸坑开始回填。
4月下旬,财新记者再次探访事发地,爆炸坑已填平,附近地面仍有各种颜色的不明废液,味道刺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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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经测算,此次事故爆炸总能量约为260吨TNT当量。同时,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生态环境部门未认真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工信、市场监管、规划、住建和消防等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行为。【详情:响水大爆炸定性特大责任事故 追责省市领导】
涉事公司违规生产,复产把关流于形式埋下隐患
天嘉宜公司在爆炸之前几个月存在“率先复产之谜”。响水生态化工园内企业约有55家,其中有多家上市企业子公司,天嘉宜在园区内属于中等规模,排在前十名开外。但这家并不太显眼的企业,在去年园区的一场环保风暴后率先复产。
2018年4月18日晚,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以“非法排污几时休”为题,报道了苏北灌河口三个化工园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江苏省环保厅连夜成立专案组赶赴苏北调查,下达了全面停产整顿的通知书。
为了争抢复产名额,园区企业暗地和领导疏通关系。2018年8月至11月,响水县政府分四批对19家企业进行了申请复产公示。涉事企业天嘉宜公司获得首批复产资格。停产期间,园区内企业以“清釜行动”为由违规暗地生产,这一行为并没有被政府部门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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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不明
爆炸发生后,国家生态环境部与应急管理部,就同一问题分别发布的复函引起广泛关注。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两个主管部门对于谁应承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监管职责产生意见分歧。
“安监与环保部门职责的衔接机制严重缺乏,响水大爆炸充分说明,这两个最经常对化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的部门信息不太共享。”一位同时接近生态环境部与应急管理部的安监专家曾向财新记者表示,这次响水事故两个部门都有责任,但根子在于法律规定的空白,“应考虑出台一部综合性的安全与环境管理法。”【详情:响水大爆炸定性特大责任事故 追责省市领导】
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不是苏北化工业第一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11月27日,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重氮盐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8人死亡、5人受伤。2017年12月9日,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间二氯苯装置发生爆炸事故,10人死亡。偷排废水、废气等环境违法行为在苏北化工园区屡见不鲜。
苏北化工业大多从苏南、浙江迁移而来,很多都是生产污染相对较大的染料、农药、医药中间体产品,并且给欧美国家大量做代工,苏北化工园一大特色是同质化较为严重。
十几年前响水县为改变经济落后局面大力招商引资,在领导班子赴苏南、上海、浙江考察后,最终决定把化工作为兴镇之基。陈家港化工园建成后,很快便取得了财政回报。2016年响水县工业企业入库增值税30强中,超过一半的企业位于响水生态化工园中。【详情:财新周刊|化工园区的路径依赖】
但苏北政府并不具备承接化工企业相匹配的行业监管与服务能力。化工生产的复杂性、当地政府懒政惰政、对潜在安全隐患选择性失明,都给化工园区布下了定时炸弹。以“绿水青山”换取“金山银山”的代价式发展仍是苏北化工面临的困局。
一位受访的产业经济学家认为:苏北化工园区已经陷入了某种路径依赖。“尽管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也一再有对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的检查和强调,但粗放的化工生产已经尾大不掉。污染和风险在累积,作为环保生产和安全生产主体的企业不重视环境和安全投入,更多只是短期思维,作为监管者和公共设施建设者的政府和产业园区也没有尽到责任。这些问题表面上只是某个企业、某个园区的局部问题,但实际上已经互为因果,让安全和环境风险连锁成越来越危险的链条。【详情:600吨危废自燃引发响水大爆炸 调查报告披露管理之乱】
江苏省化工企业协会会长秦志强表示:本次响水爆炸事故是给江苏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治理方面的一次教训,应通过整治来提升江苏化工行业新格局。同时他认为,由于搬迁到中西部的生产成本会提高,未来东部省份未必会出现“化工产能转移潮”,而是产能向行业龙头企业和优质化工园区集中。【详情:苏北化工去留】
新闻从来是易碎品,因而记忆往往被笔削。众声喧哗之下,媒体不免疲于奔命。舆情兴勃亡忽,制度推进却付之阙如。动车事故之于发展模式、校车惨剧之于教育体系、郭美美之于慈善事业,双汇蒙牛之于食品安全,均为亡羊补牢之机,然而时过境迁,难免意兴萧疏。
“纪念日”有感而作,拾掇故事,回访旧闻,以矫“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之失,敬请读者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