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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案回顾】大兴摔婴案被告韩磊一审获死刑

2013年09月30日 09:49 来源于 财新网
公诉方认为,韩磊仅因口角之争对幼童施暴,手段残暴,情节极其恶劣
9月25日,大兴摔婴案被告人韩磊被判处死刑。图为韩磊被戴上手铐。 图片来源:京法网事

  国庆长假前夕,各地法院集中审理或判决了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案件,从薄熙来案、丁书苗案、龚爱爱案、中行高山案,到夏俊峰案、王书金案、李某某等强奸案、大兴摔婴案,上至政商要务,下至民间重案,牵涉之广,影响之深,令人应接不暇。由这些案件衍生而来的法理剖析、舆论争议、世情百态,对于推进法治建设、深化制度反思都不无裨益。财新网对上述案件的脉络进行了梳理,以期还原事实全貌,呈现各方观点。长假期间将逐一推出,敬请垂注。

  ——编者

  【财新网】9月25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大兴摔婴案。“摔婴者”韩磊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指控犯有窝藏罪的李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其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责任编辑:康伟平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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