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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获刑后“戴罪任职”官员

2013年08月28日 14:55 来源于 财新网
广州市萝岗区7名村干部被判缓刑后仍留任,河南接连爆出5名官员“戴罪任职”,类似现象远非个例

  【财新网】(实习记者 唐均龙)8月26日下午,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针对媒体和网民关注的萝岗区联和街黄陂村7名村干部获刑后仍留任的问题,近日萝岗区迅速成立工作组进行处理。目前,7名村干部已被停职,停发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

  今年1月,广州市检察院通报称了萝岗区联和街黄陂村魏辉祥、朱银欢等贪污案,黄陂村村长、书记、财务等共同谋划贪污征地补偿款80万元,上述村官后被判处缓刑。

  类似的官员获刑后仍“戴罪任职”现象远非个例。在此之前,今年5月河南接连爆出5名官员“戴罪任职”,包括固始县国土资源局的2名官员和洛宁县住建局的3名官员。这5名官员被判刑后不但未被免职,有的甚至得到升迁。经媒体报道后,5人被免职或撤职。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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