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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闹访”劳教案的法治驳议

2012年08月10日 13:55 来源于 财新网
如此血泪交泗的过程,不去指责有关机关官员渎职违法、麻木不仁,却反过来指责唐慧“无理取闹”,何以服众?

  【财新网】(特约作者 范忠信)湖南永州的唐慧女士因“闹访”被劳教一案,引起全国舆论空前关注。为何受特别关注?原因有四。

  第一,她的“违法”行为,在公众心目中是无可厚非的维权行为;维权者反被劳教引起公众反感。第二,作为爱女受害的悲痛母亲、典型弱者,对执法机关反复哭闹寻求公道,情绪激动一些可以理解。第三,她久闹公堂事出有因(官员舞弊),并不是纯粹“无理取闹”;“闹”得本案曝光有益于法治。第四,公众厌恶劳教制度已久,唐案为人们借题发挥提供了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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