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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拓案“商业秘密”详解

2010年04月09日 20:28 来源于 财新网
首钢、莱钢、邯钢旗下公司员工涉嫌泄露商业秘密,涉及中钢协铁矿石价格谈判策略的会议信息,以及中国钢铁企业购买铁矿石的价格信息等,所换取的只不过是从力拓进口铁矿石
 

  【财新网】(记者 赵何娟 9日发自北京)力拓案中四名被告究竟侵犯了什么秘密,一直为国内外关注。财新记者独家获得的案卷材料和采访,详细勾勒了力拓员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全过程。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四名被告于2005年4月至2008年10月间,为力拓公司在中国铁矿石贸易中获取更多的销售利润,非法搜集了中国钢铁企业的多项商业秘密。

  上海一审法院最终还认定,从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四名被告为了掌握中国钢铁企业对2009年度国际铁矿石价格谈判策略,以便其所属力拓公司制定相应政策,利用该公司在铁矿石贸易中的优势地位,采取利诱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了中国钢铁企业2009年进口铁矿石价格谈判的多项商业秘密。

责任编辑:康伟平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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