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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学术腐败

□高建军/文
2008年07月18日 16:09
当造假成为人们的“集体无意识”的时候,我们该如何自救

当造假成为人们的“集体无意识”的时候,我们该如何自救

  最近,上海交大爆出一起学术论文抄袭和重复发表事件。然而,与去年年底复旦大学对本校几起学术造假事件当事者较为严厉的处罚相比,上海交大对抄袭事件当事者的处罚就显得轻描淡写。这不禁使人怀疑,中国大陆的学术环境究竟是越来越好了,还是越来越坏了?
  这些年来,腐败现象在中国大陆学术界几成见怪不怪。记得2001年,市面上就曾经流行过一本书叫《溃疡》,作者是一个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这本书专门揭露当时中国大陆的学术腐败。我看了一些章节,感觉触目惊心。一眨眼,几年过去了,学术腐败是比那时有所减轻,还是更厉害了呢?恐怕大家都心照不宣,不敢特别乐观。前年,国际著名数学大师邱成桐先生批评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引进假人才”,再次引起了国人的强烈关注。现在也渐渐凉下去了,看来的确是虱子多了不咬。
  学术腐败之所以更加让人痛心疾首,是因为学术和学术中人——学者和教师——是一个国家和民族道德的最后底线所系。学术和学术中人都腐败了,这个社会的肌体已经到了多么危险的程度是怎么想象都不为过的。其实,中国大陆学术界的腐败早已不是新闻,至少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浮出了水面。只是现在比那时情况更严重,而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更强大而已。大陆学术界的最上层究竟是怎样一种情况,我无从得知。但就目前媒体公开披露的一些中层以下的学界中人的腐败事件来看,至少可以得出一个大体不错的判断:在普通的专家、学者、教师和学人中,学术良心已经成了一种稀缺资源。这是令人悲哀和悲观的。
  我们知道,不论是搞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一个根本的目的是求真,可是所有的各种各样的学术腐败一个共同后果是破坏这种求真。现在,明目张胆的抄袭固然已经令人神经麻木,而那些有地位的学界中人利用自己学术和行政上的特权,将自己当作“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出卖,以博取更大的学术和行政上的名声和特权就更加可恶。这与政治上的寻租同样甚至更恶劣。它们破坏的不仅仅是学术,更是公道人心。我们过去讲,为学和做人是统一的。现在,很有一些人在为学和做人也是统一的,只是他们这种统一是恶的统一,不是善的统一。这种恶的统一,导致的是他们的“学术”的恶。
  其实,大陆的学术腐败归根结底还是学术体制问题。长期以来,学术体制的功利化、工具化和反科学化,是造成一切学术腐败的根本原因。功利化,就是不顾学术研究的超越性和“大用无用”的特点,片面追求所谓学术成果的“快、多、新、大、用”。急功近利,俗不可耐,大家闺秀不惜倚门卖笑。这使学术的品格大大降低。学术从象牙塔走向了商场和青楼。列宁有句名言,非常形象地概括了这种走向:“科学是妓女。”再说工具化。学术本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根脉,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形而上”,而非“形而下”。它恰恰是最不能工具化的。然而,今天的学术体制却把学术和学术研究当成一种工具,用以获取学术之外的非学术利益。于是,学术成了某些人和某些单位的“升降机、敲门砖和印钞机”。对于学术和学术研究的最正确的观点应该是“为了学术而学术,为了研究而研究。”基于以上学术体制的功利化和工具化,中国大陆学术体制具有了第三个特点:反科学化。学术研究在于积累,是慢工出细活儿。它不能量化,更不能限时化。而我们的学术评价体制恰恰是“定时定量”的,好比给母鸡规定每天必须要生出多少蛋一样,其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拔苗助长,甚至是杀鸡取卵。而“母鸡们”为了完成任务,也一定会想方设法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以达到指标。上面所说的中国大陆学术体制的三个特点,使学术腐败成为不可避免,甚至相沿成习,蔚为风气。人人都成了学术名利场中人,人人都因为利益所关,不愿、不能、更不敢说破。浑浑噩噩,随波逐流,终于一起堕落。
  以前一直到现在,那些有勇气致力于学术打假的人出于种种考虑不能说破这个问题,只能就事论事。这也像是新时期中国大陆学术界的“皇帝的新装”了。即便以邱成桐先生在世界学术界如此高的地位,他也只能点到为止,欲说还休,这就是中国特色。人人都清醒地、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乘坐的这条大船一点点地沉下去,但你不仅不能施救,连说都不能说。时间长了,人们就只好蒙上眼睛以稍稍减少这清醒地走向死亡的痛苦。
  可是,在一个触目皆假的大环境中,单单要求学人们保持童贞是不公平的——尽管这些学人们要额外地担当着社会良心的代表。如果一个社会中说假话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而且这种获得是没有风险的,或者风险很小的,那有什么过硬的理由来要求其中的一小部分人以物质和精神的痛苦来维持那谁也不再相信的价值体系呢?另外,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说真话会招来实实在在的损失和打击,那又有什么过硬的理由来要求某一部分人来“固定”地“心安理得”地承受这种损失和打击呢?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学术腐败是一种必然趋势,我们虽然痛恨,却可以理解。我们可以独善其身,但在“大前提”没有根本变化的情况下,还是不要苛责那些学术“造假者”吧——不论他们是自愿还是被迫。对于随波逐流者不必苛责,甚至对那些自甘下流者,也要“适当”地保持一定的“同情的了解”,因为根子不在他们那里。
  我所担心的是,当造假成为人们的“集体无意识”的时候,我们该如何自救?我们的民族文化又该如何自救?■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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